广州余头舞台设备有限公司舞台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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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广州余头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舞台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余头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7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确切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余头舞台设备有限公司舞台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余头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彩云 联系人 余志明 通讯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永善村永峰路23号11号之三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511450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永善村永峰路23号11号之三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197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 评价经费(万元) 1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广州余头舞台设备有限公司(附件1)原位于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菩东路麻底湾,租赁大岭村的厂房从事音响设备的航空箱和铝架的生产制造。由于该地址属于莲花山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一类区的外围300米缓冲带范围内,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该公司拟搬迁至石基镇永善村永峰路23号11号之三的厂房开展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的划分,该公司的生产活动属于金属制品业(行业代码C33),对应《名录》中的“I 金属制品-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和“N 轻工-109、家具制造”,无电镀或喷漆工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概况
广州余头舞台设备有限公司舞台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石基镇永善村永峰路23号11号之三(详见附图1~3),租用永善村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附件2、3),年生产制造音响设备专用航空箱3000个、舞台专用铝架30套;厂区占地面积约为197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97平方米;厂房内部主要划分为原材料仓储区、开料区、机加工区、焊接区、组装区等。该项目一年300天开展生产,每日8小时运行(夜间不生产);员工有20名,厂内不安排食宿。
三、周围环境概况
该项目(详见附图1、2)东侧为闲置地;南侧、西侧为永善村其他厂房;北侧隔空地为永善村村其他厂房。项目周边400米以内没有居住和文教环境敏感区。
四、主要设备及物料消耗
该项目以木板材、铝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制造航空箱、铝架,以木材和金属机加工和焊接作业为主,不涉及表面处理工艺,不设酸洗磷化、除油清洗、喷漆喷粉电镀等污染工序;主要设备主要是数控开料机1台、切割机3台、冲孔机1台、铣床1台、铝焊机3台。
生产过程使用主要原材料包括木板材1000块/年(每块规格为1200 x 2400 x 9 mm,约15吨/年)、海绵20圈/年(30米/圈)、铝材20吨/年。
生产过程不需要消耗新鲜水,仅有少量的员工日常生活用水,年用水量约为240吨。厂区使用市政供电,每月耗电量约为1000度。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不存在污染投诉记录。
该项目所在地区没有严重的工业污染问题,其受到的外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周边厂房所排放的生产废气、生产噪声、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形、地貌、地质
该项目所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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