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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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
甲方: 镇(园区、办事处)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或其他托养机构)
乙方: (残疾人)
残疾人 ,残疾人证号: 。根据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请求,村(居)同意,镇(园区、办事处)残联审核、批准,申请 (①寄宿制托养服务,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服务地点与期限
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 (地址)的 (机构名称)进行 (服务形式)。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原则为一年,视情续签)。
二、缴费规定
1、乙方入托前自愿缴纳入托押金 元,用于托养食宿费补差、生活用品破损、零星药费及属家庭支出其他项目。
2、本人自愿缴纳食宿费、机构运行费 元/月。(如属政府重残补助、护理补助补贴对象,本人及家庭愿将原享有的财政各类补贴经费缴托养机构,累计 元。)
3、入托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交通费、医疗费等全部由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承担。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根据乙方自理能力情况实施分类护理,开展有益于身心康复的文体活动,有针对性组织生活技能训练、职业能力培训和生产劳动。
2、甲方应当做好对乙方生活照料,保持居室和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按时提供餐饮服务,注意营养、合理配餐,尊重乙方饮食习惯。
3、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能力评估,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并帮助残疾人开展洗衣服、打扫卫生、做花、穿珠子、拣择蔬菜、礼品包装等劳动技能训练;尽可能设立劳动生产项目,组织乙方开展生产劳动,获得劳动收入。
4、甲方每年帮助乙方体检 次,建立健康档案,制定康复计划,合理安排康复训练。
5、甲方登记和保管乙方自带的生活用品,协助乙方家属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根据乙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要求为乙方代购物品。
6、甲方负责结算乙方享受的托养护理费补贴,抵扣托养费用,多退少补。
(二)乙方:
1、乙方在托养服务期内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意外死亡、未请假、未征得同意外出走失等)责任自负,赔偿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随身携带的钱物(杂物不准入内)应妥善保管,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2、乙方至托养机构途中往返安全由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承担。
3、乙方亲属应遵守甲方的有关探望、会客制度,配合甲方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思想情绪,病情变化情况和医疗要求,便于甲方及时处理。
4、乙方应预先或按时缴纳规定费用,自愿配合处理有关政府性补贴经费。
5、乙方在托养期间患病,应根据甲方通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治疗或送医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解除
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以报经所属残联部门解除协议。
1、违反托养机构的规定,扰乱正常秩序的;
2、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
3、损毁、盗窃、侵占托养机构或者他人财产的;
4、隐瞒、造假病史,骗取健康证明入托的;
5、不履行缴费规定及其他应尽义务的;
6、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方、村委会、主管残联各1份,市残联备案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乙方监护人:(签名)
负 责 人: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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