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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十二五”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点位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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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十二五”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点位调整 论证会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截止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已按《关于开展“十二五”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境空气、地表水上报点位(断面)调整工作暨调整方案的通知》(总站气字[2010]196号)要求,完成地表水环境监测点位调整工作,并报送了点位调整方案。为圆满完成 “十二五”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点位调整工作,我站定于2010年11月15~19日在北苑宾馆召开“十二五”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点位调整论证会,请你站派相关负责人员(1~2人)按时间安排准时参加会议,具体安排见附表。 联系人:姚志鹏 电话:010 李东一 电话:010 刘 允 电话:010 附表 各流域断面调整论证会时间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附表: 表:各流域断面调整论证会时间安排表 流域 时间 参加单位 松花江、辽河 11月15日上午 监测司、总站、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省(区)站 太湖、浙闽片 11月15日下午 监测司、总站、浙江、江苏、福建省站 黄河、内陆河流 11月16日 监测司、总站、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省(区)站 淮河 11月17日上午 监测司、总站、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站 巢湖、滇池 11月17日下午 监测司、总站、云南、安徽省站 海河 11月17日下午 监测司、总站、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北京、山西省(直辖市)站 长江 11月18日 监测司、总站、青海、四川、云南、陕西、重庆、湖北、贵州、湖南、上海、河南、江西、江苏、安徽省(直辖市)站 珠江、西南诸河 11月19日上午 监测司、总站、西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省(区)站 会议回执 姓名   职称   性别   单位   电话   手机   备注   传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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