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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2016年 5月1日至2017 年 4月_30日止。 2 乙方销售量的要求 1)第一年合同期内必须完成20万元的目标销售额。 2)第二年合同期内必须完成30万元的目标销售额。 3)乙方年度销售额最低不能低于年度销售目标的70%,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或扣除市场保证金的50%.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1 有制定统一的市场营销战略和策略的权利; 2 有必要时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利; 3 有检查、核定、纠正市场零售价的权利; 4 有处理乙方违反市场操作规范的权利; 5 有参与商讨、指导乙方制定和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利; 6 有对乙方施工方面的培训和规范的权利; 7 有对乙方在甲方的宣传资料和电子商务网络上进行宣传、实名标注、工程案例展示等权利。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 向乙方出具区域代理授权书(见附件),确定乙方的区域独家经销地位; 2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及必要的产品检验报告; 3 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广告宣传活动或组织参加全国性展会、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推广活动; 4 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 5 应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制定区域营销广告宣传方案; 6按乙方提出的供货产品和数量,在乙方付清货款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包装完好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供应量小于5 包时 2 天内发货。 7 尽可能按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工作; 8 协调区域经销商之间的关系,防止串货、压价等行为;发生货窜到乙方区域的,甲方应予以解决,收回所有窜货产品、终止与窜货经销商的合作、扣除窜货经销商保证金,窜货的销售量额度做为甲方向乙方补偿--但工程销售不在此列,另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9 及时回答、解决乙方就产品及销售方面提出的问题,原则上应于乙方提出问题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重大问题三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10 为乙方进行甲方产品、施工、区域营销和规范管理方面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1享有在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发展和管理分销商的权利; 2 享有按甲方承诺的供货价格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3 享有获得甲方规定的销售折让、销售返利和年度分红的权利; 4 享有获得甲方的培训支持、市场推广支持的权利; 5 享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产品改进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 应是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公司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经营场所位置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及经销产品装修前后的照片,乙方不得改动甲方的品牌形象。 2 配备必要的专职业务人员,向客户甲方产品和发展二级分销商;业务员必须熟悉甲方产品的全部特点和优势,并能向客户提供专业的、准确的、全面的产品描述,能回答客户针对性问题,解答各种疑问;为终端客户和二级分销商提供施工和保养支持;对消费者抱怨、保修要求及其他问题,原则上应于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下应与消费者协商。 3主动向甲方提供市场或产品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当甲方进行市场或产品调查时,乙方应将掌握的资料如实告知;根据需要如实向甲方提供确切的产品销售库存情况、分销商经营情况等电子报表,以便甲方掌握产品销售情况,必要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计划或相近区域调货,并为甲方研发部门提供新产品开发依据。
4、发生货窜到甲方区域的,乙方应予以解决,收回所有窜货产品、终止与窜货代理商、经销商或专卖店的合作、扣除窜货责任方保证金,窜货的销售量额度做为乙方向甲方补偿。工程销售不在此列,另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 认可甲方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遵守甲方有关市场营销规定;如果违约,乙方承诺按甲方《市场管理规则》
处理。 6 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当发现市场上有假冒产品流通时,应及时通报甲方。 7 乙方的供货、二级分销、零售价格体系需报甲方备案、存档以便甲方监督。 第九条 订货和提货 1 乙方订货可采取传真、邮件、QQ、信息等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电话下达订单,但需在12小时内补办订接单手续。否则,视为无效订单。每次订货总量不得低于 包,对于单品高于 包的订货,乙方至少提前 天有效通知甲方。 2 加急订单在得到甲方同意后,甲方必须在加急日期内将货发送到乙方指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接收地点。
3 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定货物如数发给乙方 4 受乙方委托,甲方可以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托运信息由乙方提前确认和提供。原则上,甲方选择乙方认可的货运公司运输货物;如发生纠纷,由乙方和承运商协商解决,甲方提供协助,如原始货运单据等。 5 甲方收到货款后应按乙方要求和公司规定及时发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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