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设计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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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设计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滁州市琅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不高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设计方案修改的期限根据业主要求另计。
3、项目名称:滁州市琅琊区社区创业园综合楼(含公租房)二次装修设计项目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保证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5、招标项目内容:滁州市琅琊区社区创业园综合楼(含公租房)二次装修设计项目范围详见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图纸。投标人中标后,将承担招标范围内的室内装饰方案设计、设计方案修改(根据招标人及实际需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室内照明二次深化设计)。(含设计图审)
6、招标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160平方米;幕墙面积150平方米。(详见本工程建筑施工图纸)。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滁州市。
9、本项目设计费用最高限价:15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不含等于),不设置最低限价。
10、投标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身的一切投标费用和风险。
11、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2013年1月16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CZB3030254@163.COM(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1月18日17时前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及时查看,如未及时查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封面(注:“资格证明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人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以上各项资料的原件须与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结果。对于未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原件的或所提供的证件原件有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设计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
(5)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6)诚信投标承诺书。
5、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9、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滁州市琅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缴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无效。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待设计任务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1、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合同价款的60%支付设计费用;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13、其他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申请并经区采购办批准后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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