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家与分家侗族传统民居伙房的共食意象表征-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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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会科学》2013 年第6 期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No.6,2013
本家与分家:侗族传统民居伙房的
共食意象表征
赵 巧 艳
(广西师范大学 漓江学院, 广西 桂林 54 1006)
摘要:解读围绕伙房(火塘)所发生的共食行为背后的文化隐义是家屋空间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而且不同文化情
境下的研究结论也丰富多样。侗族传统民居中的伙房深刻揭示了民居中共食现象表征的文化内涵,它传递的是一种以
共食与分食行为表征的本家与分家意象,并且成为区分成员亲疏远近的一种行为准则,同时又以本家与分家的界限重
塑着家庭内部与家庭之间的社会关系。
关键词:侗族传统民居;伙房;共食
中图分类号:C95.2“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691 (2013)06—0110—05
[3](P1~46)
建筑和一般文化范畴之间的同构性不仅仅是一种形 大的房子里。” 侗族传统民居就是这样一个文化复合
象的类比,从一定意义上说,既然房屋是以象征方式进行 体,而且民居内不同的细分空间藉由差异性的功能特征与
划分的,它也就成了不同行为的建构物。[1](P36~37) 因此,空间 使用规范传递出不同内涵的象征所指,共同构成一个完整
中事物或场所的客观化意义只有通过按一定图式予以结 文化意义上的家。本文选取侗族传统民居中的伙房作为分
构化的实践活动才能完整地显示出来,实践活动的结构化 析对象,从象征人类学的研究视角,阐释侗族民居伙房物
所依循的图式又是根据这些事物或场所来组织的,而且反 质表象背后蕴含的空间意义。
[2](P427)
之亦然。 在建筑材料自身特征(如梁木的粗细、家屋的
高低)所表征的不同意象背后,家屋的内部布局也传递出 一、伙房的空间意义表征
显著的空间意义,而且这种意义不仅在家屋内部范畴里表
征家庭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与阶序,还经常性地超越家屋 麻国庆曾经指出:“家是研究中国社会乃至东亚社会
空间界线,在更广泛的社区乃至社会范畴上表达家屋主人 [4](P38)
的关键词,而家的运行机制就是分家。” 用“分家”的机
和成员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就像珍妮特·卡斯滕(Janet 制来解读家的含义不仅在单个家庭层面受到关注,甚至在
Carsten)和斯蒂芬·胡琼斯(Stephen Hugh-Jones)指出的那 社区的层面也是研究的重点之一,其中传递这一机制内涵
样:“房子还是社区关系的复制,社会关系就体现在一个扩 的通常就是伙房(或者伙房内用来烹煮食物的地方),所以
收稿日期:2013 -08 -15
基金项目: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 项目“空 间实践与文化表征 :侗族传统 民居 的 象征人 类 学研究”(项目号:
13YJC850030)、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资助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巧艳(1975~ ),女,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管理 系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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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又有“分火”、“分烟”、“析烟”等称谓。在卡斯滕研究的
渔村,家屋是社区的核心,而每一个家屋的中心就是灶。人 二、共食的象征指涉———本家
与人的亲疏在于他与这个房子的关系,通过在共同的灶里
面吃饭,大家成为兄弟姐妹。这不需要事实上的血缘,也不 火塘是食物滋养的来源,对于一个家的统合与延续有
是按照宗族的原则确定明确的父子长幼关系。[3](P1~46)现实 着重要的意义。火塘的分合不仅可以建构家也可以解构
社会中,新家因婚姻而建立,但需有幼嗣方得以延续,而且 家,并通过共食与分食表征出来。侗族传统里,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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