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现场检查判分奖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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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现场检查判分奖罚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质检人员对井下作业、试油、大修施工现场检查考核、判分和奖罚的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质检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作业大队作业现场的检查考核及管理。
检查内容与判分规定:
施工准备(分值35分)
接井时详细检查采油设备各部件完好程度,并填写交接书,否则扣2分,罚30元。
井架基础不实,不平或井架歪斜便开工作业,扣3分,罚60元。
井架绷绳不调整,不与井口对中,超过规定范围(井架天车要求与井口中心对中,左右偏差不得大于10mm,前后偏差不得大于30mm)开工作业,扣2分,罚50元。
地锚绷绳、绳卡、花兰螺丝不符合标准要求开工作业,扣2分,罚30元。
因拉、碰、挂使井架弯曲、变形、开裂或损伤,扣3分,罚100-400元。
提升大绳、抽汲钢丝绳排列不齐,打死扭,断丝超过规定标准,扣3分,罚50元。
游动滑车不浅水地,不保养,转动不灵活,扣2分,罚30元。
拉力计不灵敏,不准确、不清洁完好,不按规定校验,或超期使用,扣2分,罚50元。
死绳无保险绳,死绳头不按规定卡牢,保险绳或绳卡的规格、数量、方向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安全规定,扣2分,罚30元。
天车、小滑车不按规定保养,转动不灵活,地滑车固定不牢,扣2分,罚30元。
拆卸井口时流程不得连在法兰上或光杆上,否则扣2分,罚30元。
悬挂器要保持完好清洁,表面涂黄油保护,禁止不用特节(或短节),将悬挂器直接接在油管上,悬挂器起出井口后,应卸掉,否则,扣2分,罚50元。
大小法兰钢圈涂黄油保护,不得损坏并妥善保管,否则扣2分,罚30元。
起下油管必须转自封(带钢圈)上足4条井口螺丝,不得用卡箍螺丝代替,否则,扣2分,罚50元
完井时按标准安装井口,配件齐全,采油树闸门方向一致(手轮朝南),顶丝必须顶全顶紧,油井上足6条以上的井口螺丝,水井上足12条井口螺丝,试抽,试注不刺不漏,憋压达到标准要求,否则,扣2分,罚50元。
油水井作业完井后,必须试抽试注并在交接书上填写好试抽试注情况,由甲方答案认可,否则,扣2分,罚100元。
起下作业(分值35分)
起下油管必须使用拧扣机,拧扣机录活好胜,会调压,操作熟练,禁止拉锚头起下,否则,扣3分,罚50元。
没有及时调整,修理或更换液压钳,造成油管扒皮的,超过5根,每根罚款50元,超过20根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性罚款300-1000元。
挂单吊环造成油管弯曲一次,扣3分,罚100元,造成工程事故的由工程组处理。
油管、抽油杆桥不按规定搭,扣2分,罚30元
油管、抽油杆不按标准排放整齐,落地或达不到清洁标准下井,扣3分,罚50元。
油管、抽渍杆上堆放工具,配件或油管排在抽油杆上,或在油管、抽油杆上面走人,扣3分,罚50地,油管、抽油杆因摆放不规范造成损坏弯曲的或压在通井机、铁池子下,油管罚款100元/根,抽油杆罚款50元/根。
新送油管必须过油管规,否则扣3分,罚款50元。
下井工具(包括新的和从进内起出的泵及其他工具)必须卸爬虫,并按规定旋转或架空平放,不许落地,否则,扣2分,罚30元。
下井油管、抽油杆及工具配件,必须用毛刷涂抹铅油(丝扣油)或密封脂,不涂铅油或调配不均,扣3分,罚60元。
起下油管必须用小滑车和油管枕头,下抽油杆严禁用油管当滑道拖拉,否则扣3分,罚200元。
滚油管或下油管时不准用扳手、管钳咬丝扣,否则扣3分,罚50元。
上油管余扣造成丝扣损坏严重的,超过5根,每根油管罚款50元,超过20根,视情节轻重,处以一次性罚款200-1000元,特别对新油管要平衡操作,防止损坏。
新送油管、抽油杆有条件的要卸在油管桥或抽油杆桥上,无条件卸在地上的,要及时排在油管桥或抽油杆桥上,并清理干净,否则,扣3分,罚200元/井次
停工不装井口,扣3分,罚50元,造成事故的(包括污染事故和工程事故),按有关另行规定处罚。
施工井场(分值7分)
现场布置安排要合理,便于施工,否则扣2分,罚30元。
施工现场脏乱,扣3分,罚50元
井口不能堆放杂物,否则扣2分,罚30元。
值班房(分值7分)
值班房要摆放在距井口25米以外,房内保持清洁卫生,否则,扣2分,罚30元,房内设施加强保护,损坏后及时维修,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罚款。
值班房内工具按规定放在工具房内,不能乱放,工具房内工具不清洁,摆放不整齐,扣3分,罚50元。
计量器具摆放整齐,按规定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并保持清洁、完好、灵敏,否则扣2分,罚30元。
现场资料(分值16分)
现场无作业管理制度,扣2分,罚30元
现场无任何施工资料,一次性罚款300元
无施工压而不服或施工大表不画管柱图,缺项、少项等扣2分,罚50元
无油管、抽油杆记录或有记录不丈量,或记录无井号,不累计,无丈量人,完井无完井管柱图,扣5分罚款100元。
无班报表或有班报表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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