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气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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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气管道泄漏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目 录
1 编制依据 ………………………………………………………………………………(3)
2 分级 ……………………………………………………………………………………(3)
3 预测与预警 ……………………………………………………………………………(4)
3.1 预测 ………………………………………………………………………………(4)
3.2 预警 ………………………………………………………………………………(5)
3.3 预警解除 …………………………………………………………………………(5)
4 应急报告 ………………………………………………………………………………(5)
4.1 报告程序 …………………………………………………………………………(5)
4.2 报告内容 …………………………………………………………………………(5)
5 应急准备 ………………………………………………………………………………(6)
6 应急处置 ………………………………………………………………………………(9)
6.1 应急上报 …………………………………………………………………………(9)
6.2 应急行动 …………………………………………………………………………(9)
6.3输气管道泄漏应急方案的实施原则…………………………………………………(12)
7 应急终止 ……………………………………………………………………………… (13)
输气管道泄漏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下列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010年6月25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0号主席令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2 分级
2.1 输气管道突发性泄漏事件
本专项预案涉及的输气管道突发性事件系指在总厂所属单位发生的陆上天然气管道突发性泄漏事件。
2.1.1输气管道突发性泄漏事件种类
a) 管道腐蚀穿孔泄漏;
b) 焊缝破裂泄漏;
c) 打孔盗气泄漏;
d) 其它因素引起的泄漏。
2.2 分级
2.2.1 Ⅰ级事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a) 造成站场工艺区或周边生产设施严重损坏,输气主干线输送中断3天(含3天)以上;
b) 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或10人(含10人)以上受重伤(含职业中毒同等人数);
c)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含500人)以上;
d)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2.2.2 Ⅱ级事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a) 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输气主干线中断输气的泄漏事件;
b) 死亡1至2人或一次受伤3至9人(含职业中毒同等人数);
c)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至500万元;
d)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500人;
e)总厂应急指挥中心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II级事件。
2.2.3 Ⅲ级事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a)一次受伤1至3人;
b)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50万元;
c) 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和对周围环境造成较重污染的泄漏事件。
总厂所属三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现有机构的设置,对事件进行分级。
3 预测与预警
根据对输气管道泄漏的预测与预警,总厂应急指挥中心应按照《SY/T6621-2005输气管道系统完整性管理》标准,定期组织开展管道的检测、评估,进行完整性评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 预测
3.1.1 总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输气管道可能发生或已发生泄漏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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