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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建筑施工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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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 一、基准分值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宁企业)诚信基准分值为 3000 分,对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加分。有不良行为时, 分值按考核细则予以扣分。具体加分、扣分标准由自治区建设主管 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诚信分值量化等级及管理标准 1、得分在 6000 分(不含 6000 分)以上,列入诚信档案 AAAAA 名 单。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在资格升级时优先扶持。 2、得分在 4500 分(含 4500 分)至 6000(含 6000 分),列入诚 信档案 AAAA 名单,该企业应具有较好信用评价,在评先评优时予 以鼓励。 3、得分在 3000 分(含 3000 分)至 4500 分(不含 4500 分),列入 诚信档案 AAA 名单,该企业可以正常开展业务,属一般监管范围。 4、得分在 2000 分(含 2000 分)至 3000 分(不含 3000 分),列入 诚信档案 AA 名单,该企业应当自查、学习、整改,自动被列入重 点监管范围。 — 1 — 5、得分低于 2000 分(不含 2000 分)时,列入诚信档案 A 名单, 下年度内不受理企业资格升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接 受专项培训,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业务; 对达不到行政许可条件的,停止建筑施工活动,吊销建筑施工资质 证书;属外地进宁建筑施工企业,清出宁夏市场,并将有关情况通 报企业资格审批部门及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企业不良行为扣分、加分标准 附表 1: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附表 2: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2) 附表 3:建筑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L) — 2 — 附表 1: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二级指标 代码 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 处罚依据 分值(-)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 D1-1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 D1-1-01 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 500 资质 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十条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 D1-1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D1-1-02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 300 资质 的 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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