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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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管理制度条目
一、工作制度
1、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2 、药剂科工作制度
3、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4 、药库工作制度
5、药房工作制度
二、药事管理制度
1、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 、 药品采购供应制度
3、 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4 、 药品质量验收制度
5、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6、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7、 拆零药品分装制度
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9、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0、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2、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制度
1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14、 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15、医院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三、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
2 、处方权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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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根据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其人员组
成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 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和
合理使用药品。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1. 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原则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 该委员会的专
家应经医院确认,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2.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
(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
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指导原则、 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并督导实
施;
(3 )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实施;
(4 )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
疗方案。监督检查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 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物临床疗
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 )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的意见;
(6 )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
3. 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可
建立“会议记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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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是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
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药剂科各项工作,包括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负责保障全院临床用药的采购、储存、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
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并及时与临床沟通, 保证药品质
量安全有效。
四、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监督、检
查工作。
六、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临床药师制度。
七、药剂科所属各种技术岗位必须由取得药学技术专业资格的人员承担。
八、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
或者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
十、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科室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 学习和
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 定期进行法律、 法规的培训, 以提高全体人员的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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