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版)D-L∕T 5492-2014 电力工程遥感调查技术规程.docx
ICS93.020P14
备案号:J1952—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DL/T5492—2014
电力工程遥感调查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forremotesensingsurveyofelectricpowerengineering
2014-10-15发布2015-03-01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工程遥感调查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forremotesensingsurveyofelectricpowerengineering
DL/T5492—2014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15年3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北京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4年第11号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第17部分:主蒸汽系统用推制弯头》等330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71项、电力标准(DL)122项和石油天然气标准(SY)137项,现予以发布。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采标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76
DL/T
5492—2014
电力工程遥感调查技术规程
2014-10-15
2015-03-01
·1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定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1〕252号)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电力行业几十年来工程遥感的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遥感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遥感影像获取与预处理、地物信息解译、工程地质解译、水文气象解译、生态环境解译、不同地域综合解译、遥感验证、遥感成果。标准涉及测绘工程、岩土工程、水文气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专业,反映了电力项目规划选址和勘测设计的遥感调查需求。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参编单位:北京洛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刘厚健陈亚明王刚赵祖军胡进宝赵顺阳卫建军宋志勇谭光杰李卫林李志斌马继军
主要审查人:李彦利王圣祖秦学林杨建祥柯学
·2·
娄俊庆刘文波陆武萍姚鹏叶静风王佩华熊海星曹和平刘珍岩朱健王起峰
·1·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遥感影像获取与预处理 (7)
4.1航空影像 (7)
4.2卫星影像 (8)
4.3遥感影像预处理 (9)
5地物信息解译 (11)
5.1点状地物 (11)
5.2线状地物 (11)
5.3面状地物 (11)
6工程地质解译 (13)
6.1地貌 (13)
6.2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 (15)
6.3不良地质 (17)
6.4特殊性岩土 (19)
6.5地下水 (21)
7水文气象解译 (23)
7.1洪(枯)水 (23)
7.2岸线变迁 (24)
7.3河(海)床演变 (25)
7.4其他水文气象要素 (25)
8生态环境解译 (28)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