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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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庆文理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规定,学校决定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典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重庆文理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推荐程序,宁缺毋滥,要将本单位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好评、能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二、各单位推荐名额见后附件1。
三、各单位推荐在全校内推荐先进集体(含自荐)不超过3个。
四、被推荐的优秀教师填写《重庆文理学院优秀教师事迹登记表》(附件2);优秀教育工作者填写《重庆文理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事迹登记表》(附件3),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五、时间安排
1.6月9日上午11:40前,各单位完成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先进事迹和推荐表(含电子材料)上报教工部;逾期未报的部门将取消申报名额。
2.6月15日前,完成考核评审。
3.9月9日下午,学校召开表彰大会。
六、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 重庆文理学院2010-2011年度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文理学院优秀教师事迹登记表》
3.《重庆文理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事迹登记表》
4.《重庆文理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民主推荐记分表》
5. 《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附件1
重庆文理学院2010-2011年度选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推荐名额 单 位 推荐名额 文传学院 3 校务部 2 政法学院 3 质管部 1 教科学院 3 党群部 1 经管学院 2 教工部 1 外国语学院 7 纪检部 1 旅游学院 2 教学部 2 数学统计学院 3 学工部 2 计算机学院 4 科技部
(含代管部门) 科技部1个
代管部门2个 化环学院 2 资产部 2 生科学院 3 总务部 2 电气学院 2 星湖校区管委会 0 技术师院 2 图书馆 5 音乐学院 4 新叶公司 2 体育学院 3 博达公司 2 美术学院 4 现技中心 1 材料学院 1 继培学院 1 国际学院 1 服务外包学院 1 总计 49 29
附件2
重庆文理学院优秀教师事迹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入 党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文 化
程 度 职 务 工 作单 位 现任职务(职称)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主要先进事迹从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对象;履行义务;思想作风这五个方面撰写。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党支部评选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党总支
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重庆文理学院教工部 制
附件3
重庆文理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事迹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入 党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文 化
程 度 职 务 工 作单 位 现任职务(职称)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主要先进事迹从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对象;履行义务;思想作风这五个方面撰写。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党支部评选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党总支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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