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建设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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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桐庐县“各行各业创平安”共性化创建标准
项目及分值 考 核 细 则 扣 分 标 准 得分 责任
明确
领导
有力
(20分) 1.平安创建有计划、有目标,职责明确,措施有力。(2分) 每少1项扣0.5分。 2.创建工作有班子领导具体分管;有具体的办事机构或专兼职人员。(2分) 每少1项扣1分。 3.领导班子每年研究部署创安工作和参与创建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2分) 每少1次扣1分。 4.配有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人员。(2分) 未配备扣2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5.学校与主管单位、辖区乡镇(街道)及单位内部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责任明确,落实到位。(2分) 未签订的扣2分;未落实的,扣1分。 6.平安、综治工作台账规范、齐全;有专项经费;建立创安工作考核激励机制。(3分) 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7.认真办理辖区乡镇(街道)和主管单位、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创安工作任务。(2分) 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8.开展不安定因素滚动排查;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5分) 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宣传
有方
教育
有效
(20分) 1.平安创建宣传氛围浓厚。单位所属宣传媒介(如:LED电子屏、宣传橱窗或宣传栏等)经常对桐庐县的平安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播放或张贴含有“创建平安桐庐”内容的宣传标语)。(10分) 未开展平安宣传的,扣10分;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2.单位治安保卫人员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平安创建业务知识培训;保安技能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通过会议、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员工开展平安创建、法制和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5分) 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每月开展安全宣传和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5分) 工作未开展的,不得分;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重点
防控
隐患
消除
(30分) 1.单位内部有效预防杀人、伤害致死、强奸、绑架、爆炸、放火、投毒、劫持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发生,无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被盗、丢失和非法转让等案(事)件发生。(4分) 发生1起,扣4分。 2.单位内部无8万元以上现金或2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发生。(4分) 发生1起,扣4分。 3.单位刑事、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4分) 正增长扣4分。 4.有效预防单位员工违法犯罪发生。(4分) 领导班子成员犯罪或单位职工参与邪教组织的串联、聚集滋事、反动宣传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危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扣4分,发生其他案件的,酌情扣分。 5.有效预防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5分) 发生事故的,酌情扣分;发生死人事故的,扣5分。 6.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事件发生能有效控制在单位内部并妥善化解。(5分) 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5分,其他情形,酌情扣分。 7.因单位内部存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受到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罚的。(4分) 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的,不扣分;拖延整改或整改未完全到位的,扣2分/起;不整改的,不得分。 8.1至7项累计扣分20分以上的,取消当年“平安单位”评选资格。 工作
规范
运行
有序
(30分) 1.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执行有力。(2分)正确确定本单位治安保卫重点部位。(2分)按标准设置技防、物防设施。(6分) 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的,扣1-2分;重点部位未确定或确定不正确的,扣1—2分;技防、物防设施每少1处的,扣0.5分(最高扣6分);设施老化、失效的,酌情扣分。 2.落实值班、巡逻力量。(3分)规范巡逻、检查记录。(2分)保安持证上岗,提供服务的保安或物业公司具备相应资质。(3分) 巡防力量不足的,扣1-2分;巡逻、检查记录不全、不规范的,扣1-2分;保安无证上岗的,每发现1人,扣0.5分;聘用无资质保安或物业公司扣2分。 3.创建工作台账规范、齐全。(2分) 工作台账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单位内外来人口登记率达100%、居住证办证率达98%以上;境外人员底数清、情况明。(2分) 登记或办证率不达标的,扣1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扣1分。 5.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防范评估达标活动,并评估合格。(3分) 不参加或评估不合格并整改不力的,取消当年“平安示范单位”推荐资格。 6.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劳资关系和谐。(5分) 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说明:
1.考核分值180分以上为达标,190分以上才具备桐庐县市级“平安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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