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合同.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新大厦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发 包 人: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
承 包 人:河南群立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中新大厦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河南群立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鉴于承包人已经对工程现场进行了踏勘,了解工程地表现状及其周边环境,了解地下管线、地下构筑分布情况,了解当地法规、政策,承诺办理工程所需的各项手续,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守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新大厦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工程地址:心怡路和站西一街交汇处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
1.1 中新大厦的深基坑支护与降水方案设计,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以承包人设计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设计方案施工的全部内容。
2、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以实结算,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等全部内容。
3、质量标准:
3.1 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和规范:按现行的国家质量检测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方案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强制性条文等。
3.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即合格工程。
4、材料设备的约定
4.1 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4.2 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进行检验与试验,其规格标准、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3、招标文件及附件,承诺函,澄清函;
3、投标文件及附件,承诺函,澄清函;
4、施工现场的会议纪要及甲方现场项目部下发的通知;
5、发包方下发的公函;
以上文件不论先后,按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解释。
四、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暂定价为 捌佰陆拾万元整 (小写:8600000元);本工程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合同价款包括: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原材料检测费、运输费、装卸费,泥浆垃圾运输费 、机械设备进出场费、设备费、人工费、水电费、利润、风险、凿井费(含地下水位观测井)、排污费、文明施工费、封井费、该项工作的所有费用。
2、工程结算及价款调整范围:
2.1 单项变更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签证。
2.2 如地下不明物需专项方案处理,处理费用按2.1条调整。
2.3 正常施工受居民及政府职能部门干扰所产生的误工费用及工期顺延。
2.4 合同以外的签证,变更签证执行本合同的单项工程单价。
2.5 基坑深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决算据实增减,执行本合同的单项工程单价。
2.6 承包人的设计方案以经过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
五、付款方式:
1、护坡工程,护坡桩成后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土钉墙完成一半后,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待回填土完成后,付到决算价100%;
2、降水工程,成井、设备安装完成后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降水运行费用按月支付当月运行费的80%,土方回填完成后,支付全部工程款。
在施工期间,承包方不能因资金不足、周边环境和其他任何理由停工,如果发生停工问题,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竣工手续完成后,施工单位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后10日历天内发包人审核竣工决算,决算完毕且基坑回填土完成后20日内结清余款。竣工决算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者双方不能就决算形成一致意见的,提交双方届时共同委托的或裁决机关指定的造价鉴定机关鉴定,发包人并在鉴定结论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进度款。
六、合同工期及奖惩:
开工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开工。
竣工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加25个日历天(护坡桩),其他应在土方开挖完成后7个日历天内。
1、护坡桩工期为25日历天。护坡随土方开挖进程,保证土体稳定,开挖完成后5日历天完成该段护坡施工;降水工期暂定6个月,超出6个月的部分据实结算。
2、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的,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依据发包人签证,总工期予以调整。
3、其他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总工期不予调整。
4、承包人在第2条款情况发生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天数、原因、详细计算过程向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否则承包人无权事后再就此提出延长工期。
5、合同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加中标日历工期确定。当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方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超过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时,每推迟一天,承包方向发包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