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责任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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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论文摘要]2012年冬天以来,北京连续出现的雾霾天气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并且给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工业的发展的同时,其带来的不利因素已经影响到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公司社会责任是一个十分新颖的话题,社会越进步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要求就越高,为了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公司不仅要进行自主创新,在增加企业的利润率的同时更要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建设,这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 [论文关键词]公司法;公司社会责任;完善 公司的社会责任要求公司要以一种有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不仅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而且还要承担对社会有利的义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行为对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环境污染、资源枯竭、商业道德缺失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使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得到平衡;如何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是现阶段经济建设的迫切任务。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内涵 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经历从最初的古典理论强调的企业只承担股东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责任扩展到所有利益相关者,形成利益相关者理论,再从利益相关者扩展到社会需求理论的过程。今天我们所强调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再单纯地充当“经济人”,而且要积极地承担作为“社会人”这一角色的义务。除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外,还要承担诸如对社区、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和捐助等责任。 我国新《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是该条法规只是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对公司应当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如何去承担社会责任,进行硬性规定。同时缺乏相应的救济措施,使得该条文很有可能无法落实。而且对股东外的利益相关者保障不足,没有相对应的利益代表,董事作为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者,公司法对其的义务规定还仅限于代表股东、股东会的利益,没有条文表明董事有代表利益相关者行使权力的义务。在法律已经有了很大进步的同时,我们还是应当提出更加具体可行的实施规则来保证法律效果的实现,使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不仅停留在书面,而是真真实实地贯彻到公司经营管理中,社会经济运行中。因此,接下来本文将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提出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的建议。 二、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的内部治理机制 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是公司,公司从内部治理结构上进行完善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也是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只有公司开始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才能保证该条文的有效实施。 首先,为更好地落实公司的社会责任,立法机关应当加快建设相关的法律体系,除了在《公司法》中做原则性的规定外,还应当在《劳动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具体的规定,最终形成以《公司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更加明确,更加具有操作性。如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内涵、原则和制度安排等。另外,公司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制定相应的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规定,将法律条文与公司的自身情况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公司规章。在企业内部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经营、管理和决策中都始终贯彻这一理念。 其次,在《公司法》的相关章节中强化董事的职能、监事会的职能,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和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利益相关者对切身利益的知情权和对公司经营的真实状况了解,以助于利益相关者做出最合理的决定,不被不实的报道和消息所蒙蔽,损害相关者的利益。具体而言,首先,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要增加利益相关者的代表,明确代表的职权,提高代表在公司中得地位,使其意见得到充分的重视。其次,不仅要将关系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重要信息、公司重大事件,人员调整等信息及时公布,还应当公布十分详细的财务会计报表,这不仅是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的表现,也是公司对公众和自身负责的表现。 此外,社会责任概念在西方国家由来已久,但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而言还相对陌生,除了因为我国企业自身实力不足,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有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已不再是企业不承担社会的责任的理由,任何规模、任何性质的企业都应当加强内部社会责任理念的宣传,深化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尤其是对管理层人员的培训十分重要,促使其在决策时将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考虑在内。社会责任不仅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从长远来看,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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