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探索与实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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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探索与实践
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端于1987年。20多年来,我市注重在理念上创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现了从“道理灌输”为主到“讲道理”与“讲心理”并举的转变;实现了由1989年时的一部“热线电话”发展为今天覆盖课程、校园,专兼职心理教师全面参与,家庭、社会积极配合的工作网络。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以下七个特点。
(一)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化
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了从管理到实施到研究的三级网络体系:工作网络――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区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咨询援助网络――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陶老师”工作站)→区县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陶老师”工作站分站)→学校心理咨询室;科研网络――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组→区县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组→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
在具体实践方面,也形成了三级系统。一级系统(心理培育系统)面向全体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这部分工作主要是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划、组织、管理,由学校承担。二级系统(心理辅导系统)根据学生的心理需求,对一般性的心理困扰、初始性的心理障碍进行辅导。这部分工作主要由“陶老师”工作站实施。三级系统(心理矫正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援助,对患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专业的心理干预与治疗。这部分工作主要由“陶老师”工作站和医学心理治疗机构承担。三个级别的系统各自对个案进行专业评估后,根据实际情况相互转介。
(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制度化
在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的组建方面,我市于2000年制订了《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实施办法》,并配套制订了《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方案》和《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培训方案》。2001年又制订了《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考核办法》。为确保学校心理咨询人员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我们于2001年又出台了《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作准则》,并于2007年出台了《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规程》。
为促进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发展,我市于1999年出台了《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暂行办法》,2002年制订了《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室评估方案(试行)》,2006年对该方案作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南京市学校合格心理咨询室建设及评估标准》。2007年颁布了《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建设及评估标准》。2008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2009年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南京市少年心理司法矫治中心的决定》。
这些政策和规章制度的颁布施行,使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逐步进入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科学化
南京是在全国最早启动心理教育研究和实践的城市之一。早在1987年,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就着手研制了《儿童#8226;少年#8226;青年心理培育纲要》,这是国内推出的首个学校心理教育的指导性蓝本。紧接着,该所又会同鼓楼区教育局编写了《完善你自己――中学生心理百题》。此后,南京市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一直在科研引领之下健康有序地发展着。
“九五”期间,我市几十所学校汇聚在国家重点课题“大中小学心理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中;“十五”期间,我市又成功立项了教育部规划课题“中小学生心理监护系统的构建与运作”,集中了八十多所中小学参与研究、实践。科研课题整合了全市学校的心育资源,使全市学校心育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另外,全市建立了一批立足本市、辐射全国的心理教育研究中心,其中较具影响力的有“中小学心理信息采集与分析中心”“儿童感统训练中心”“儿童心理剧研究中心”“情感教育研究中心”“少儿心理科学院”等。这些研究中心以一个学校为主要基地,以一批志同道合的学校为联盟,开展心理教育研究,探索心理教育特色。
从2007年起,我市由教育行政领导牵头,从教育发展的战略高度启动了中小学生“学习力”研究,以多领域合作、多学科融合的方式开掘学生学习的心理潜能,提升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能力和学习毅力。
(四)心理健康教育师资专业化
从1994年起,我市开始对中小学心理教育骨干教师进行培训。2002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制度”,成立了资格认证机构,制订了培训方案,认定了培训部门的资质,提出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培训方案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的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课时安排和学员甄选等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市教育局还组织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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