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如何正确安全使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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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中国兽药典: 共收载包括药用辅料在内的1829个标准。 一部: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及药用辅料共计592种; 二部:中药材及饮片、提取物、成方和单味制剂共1114种; 三部:生物制品123种。 2010版《兽药使用指南》 为兽药典配套丛书,主要用于兽医临床和养殖用药指导 兽药使用指南共收载1492个兽药品种。 化学药品卷 中药卷 生物制品卷 3、允许作为饲料药物添加剂的兽药及使用规定 农业部于2001年9月4日发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 根椐其使用情况,将饲料药物添加剂分为两类:“药添字”、“兽药字” 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收载于《规范》附录一中), 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共33种。 1、二硝托胺预混剂; 2、马杜霉素铵预混剂; 3、尼卡巴嗪预混剂; 4、甲基盐霉素预混剂; 5、拉沙诺西钠预混剂; 6、盐酸氯苯胍预混剂 7、氢溴酸常山酮预混剂; 8、尼卡巴嗪、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9、甲基盐霉素、尼卡巴嗪预混剂; 10、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11、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喹噁啉预混剂; 12、氯羟吡啶预混剂; 13、海南霉素钠预混剂; 14、赛杜霉素钠预混剂; 15、地克珠利预混剂; 16、复方硝基酚钠预混剂; 17、氨苯胂酸预混剂; 18、洛克沙胂预混剂; 19、莫能菌素钠预混剂; 20、杆菌肽锌预混剂; 21、黄霉素预混剂; 22、维吉尼亚霉素预混剂; 23、喹乙醇预混剂; 24、那西肽预混剂; 25、阿美拉霉素预混剂; 26、盐霉素钠预混剂; 27、硫酸粘杆菌素预混剂; 28、牛至油预混剂; 29、杆菌肽锌、硫酸粘杆菌素预混剂; 30、吉它霉素预混剂; 31、土霉素钙预混剂; 32、金霉素预混剂; 33、恩拉霉素预混剂 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并规定疗程,仅是通过混饲给药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包括预混剂或散剂,品种收载于《规范》附录二中),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兽药字”,共24种。 1、磺胺喹噁啉、二甲氧苄啶预混剂; 2、越霉素A预混剂; 3、潮霉素B预混剂; 4、地美硝唑预混剂; 5、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 6、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 7、盐酸林可霉素预混剂; 8、赛地卡霉素预混剂; 9、伊维菌素预混剂; 10、呋喃苯烯酸钠粉; 11、延胡索酸泰妙菌素预混剂; 12、环丙氨嗪预混剂; 13、氟苯咪唑预混剂; 14、复方磺胺嘧啶预混剂; 15、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预混剂; 16、硫酸新霉素预混剂; 17、磷酸替米考星预混剂; 18、磷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啶预混剂; 19、甲砜霉素散; 20、诺氟沙星、盐酸小糪碱预混剂; 21、维生素C磷酸酯镁、盐酸环丙沙星预混剂; 22、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糪碱预混剂; 23、噁喹酸散; 24、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二)兽药管理体制 1、兽药监督管理机构 兽药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兽药国家标准发布、兽药监督检查权的行使、假劣兽药的查处、原料药和处方药的管理、不良反应的报告、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兽药评审程序以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兽药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等。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以及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水产养殖业的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仍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兽药监督内容 审批环节,建立了“地方主管部门初审、农业部综合办公统一受理、实验室技术检验、专家技术评审、行政审批”5个环节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的兽药行政审批管理机制,保证兽药行政审批公平、公正、公开。 生产环节,全面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兽药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经营环节,推进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守法、诚信、规范经营的新秩序初步建立。 使用环节,全面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逐步建立兽药休药期制度、禁用药物制度、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兽药使用逐步规范,兽药残留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监督环节,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检验、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检打联动等监管措施,检验检测工作的预警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兽药质量稳步提高。 2、兽药注册制度 兽药注册制度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的兽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做出是否同意进行兽药临床或残留研究、生产兽药或者进口兽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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