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居住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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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社区)部分
整体框架:
概念
一、概念:
住宅区:城市中在空间上相对独立的各种类型和各种规模的生活居住用地的统称,它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住宅街坊和住宅群落等。同时,住宅区也含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包涵了居民间的邻里交往关系等。
居住区:是—个城市中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是社区。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了保证后排的住宅能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的日照量而必须保持的距离。
日照间距系数:前排房屋高度与前后排住宅之间的距离之比。H:D
日照标准:是用来控制住宅日照是否满足户内居住条件的技术标准。是按在某一规定的时日住宅底层房间获得满窗的连续日照时间不低于某一规定的时间来规定的。
城市居住区:一个城市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
绿地率:所有住宅区绿地面积与住宅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它主要控制和体现着住宅区在生态和绿化方面的状况,同时业反映了住宅区在绿化景观方面的潜力,绿地率在新区建设中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时不宜低于25%。
公共绿地:不属于住宅区其他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用地、停车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以及其他用地)、为住宅区全体居民共同享用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集中绿地、各类户外场地(不包括标准的运动场)、居住组团绿地、较大的住宅院落绿地或场地。
套密度:住宅区住宅的总套数与住宅区总用地的比例。它在住宅区规划设计阶段较人口密度和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能更真实地反映建成后住宅区在人口容量方面对居住环境质量的影响。
配建水平:住宅区配建的各级和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应该与住宅区的人口规模相适应,同时应该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千人总指标:每千居民拥有的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它用于总体上保证住宅区各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包括容量和空间。
千人指标:每千居民拥有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分类指标:每千居民拥有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住宅区:城市中空间上相对独立的各种类型和各种规模的生活居住用地的统称,它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街坊和住宅群落等。
社区:指一定地域内人们相互间的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即人际关系),是居住在一定地域空间,具有共同关系,社会互助1. 居住地区详细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1)居住区详细规划的任务
城市居住地区一般分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两级,相应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居住区详细规划的任务是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适、方便、卫生、安宁和优美的环境。在居住区内,除了布置住宅外,还须布置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活动场地、道路广场、市政工程设施等,居住区内也可考虑设置少数没有显著环境影响的工业。
居住区详细规划必须根据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的要求,对居住区内各项建设作好综合的全面安排。居住区规划还必须考虑一定时期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居民的生活需要和习惯,物质技术条件,以及气候、地形和现状等条件,同时应注意远近结合,留有发展余地。
居住区规划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设计工作,涉及的面比较广,一般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a)使用要求
为居民创造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是居住区规划最基本的要求。居民的使用要求是多方面的,例如为适应住户家庭不同的人口组成和气候特点,选择合适的住宅类型;为了满足居民生活的多种需要,必须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规模及其分布方式 ,合理地组织居民室外活动场地、绿地和居住区的内外交通等。
(b)卫生要求
为居民创造卫生、安静的居住环境,要求居住区有良好的日照、通风等条件,以及防止噪声的干扰和空气的污染等。
(c)安全要求
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居住区规划除保证居民在正常情况下,生活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外,同时也要考虑防范那些可能引起灾害发生的特殊和非常情况,如火灾、地震等。
(d)经济要求
居住区的规划与建设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居民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也就是说在确定住宅的标准,公共建筑的规模、项目等均需考虑当时当地的建设投资及居民的经济状况。
(e)施工要求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有利于施工的组织与经营。特别是当成片居住区进行施工时,更应注意各建设项目的布置适应施工要求和建设程序。
(f)美观要求
要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居住区是城市中建设量最多的项目,因此它的规划与建设对城市的面貌起着很大的影响。在一些老城市,旧居住区的改建已成为改变城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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