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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履行中注意事项及风险防范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
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简单地说,就
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
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合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最常见的商业行为,合同的法律风险管理
须引起高度重视。签订合同要注意“事前防范”,履行合同要重视“过
程管理”、“事中控制”,发生合同纠纷要及时“事后补救”。
一份合同的整个过程包括选定签约对象、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
行以及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合同等一系列过程,如何在这一系列的过
程中预防、躲避相关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在我们一
起学习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注意的主要法律事项:
一、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争取使用我方格式合同文本
一般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起草一方的主动
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
而对方则无思想准备。所以,我方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
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
同文本。如对方一开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文本,要求我方按照合
同文本的内容讨论每项条款。这种做法往往会使我方在谈判中处于被
动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容易让对方塞进一些对我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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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的条款或遗漏一些对方必须承担义务的条款;另一方面,按对方事
先拟好的合同文本进行谈判,极大地限制了我方谈判策略和技巧的发
挥,很难对合同进行比较大的修改或补充,甚至有的只能在对方的合
同上签字。
格式合同文本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
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其实是强势地位的表达,
业务过程中最好使用我方事先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尽量不要用对方
的格式合同文本。因为《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
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
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所以,如果使用我方拟订
的格式合同,在业务过程中占有一定的优势,但要注意淡化格式文本
的表现形式,合同条款要清楚准确。
二、严格审查合同对方的签约资格、履约能力及商业信誉等情况,
防止合同诈骗,防止合同无效及其他签约风险
合同主体必须合法。订立合同前,须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法律证照,须调查对方的经营资格、履约
能力及商业信誉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无履约能力或无良好商业信誉
的单位或个人就不能与其订立经济合同;须审查对方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对方代理人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及明确的
书面授权委托,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权限代理,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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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尤其是签订需我方预付款项的合同,须严防合同诈骗。
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广告、宣传资料、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
资料,这些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不要只看对方母公
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不负连带责任的;没有对方
总公司书面委托授权,不能和对方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签订合同,分
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与个人订立合同的,须核对其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真实性,须
由其本人亲自在合同上签名。如其本人因为某些情况不能亲自签字而
委托别人代签的,需要审查对方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对方代理人
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及明确的书面授权委托,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权
限代理,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签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我们公司与外面所签订
的合同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个人和单位。与个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
立合同的个人签字;与单位订立合同一般是盖章,现实中,公司的公
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
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
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企业之间对
帐单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