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一把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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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政廉政 切实履职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一把手”
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第四次党代会已召开,区委的工作思路、发展战略很明确,目标任务已锁定。在座同志们都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一班之长”,如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区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纪律保证,确保干成事、不出事、出经验,需要大家进行认真思考和谋划。
下面,按照培训课程的安排,结合部分党纪条规知识,我重点讲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端正态度,消除误区,充分认识“一把手”履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一把手”。 “一把手”是一个地方、部门的主要领导,负有主要责任,处于核心地位,是领导班子的牵头人、日常工作的主持人、方向政策的把关人;是领导班子的组织者、运筹者、协调者,位置重要,作用关键。一个好的“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履职,可以带出一个好班子,管出一支好队伍,发展一方事业,造福一方百姓。同时,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一把手”自身能够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行得正、走得端,才会真正得到干部群众的敬重;“一把手”率先垂范,上行下效,才能真正从上到下形成一方良好风气。
结合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看,我们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够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能够做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树好“勤廉双优”表率,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深化、在巩固中发展,取得了长足进取。但是,我们仍应当清醒的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勤政廉政上仍然存在不少思想误区。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是“务虚”,认为是“软指标”,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总体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上面的事,只要自身廉洁自律、自己不贪不占就行了,根本就没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一年度工作就只在年末的时候才来应付检查考核。
(二)职责定位不清楚。有的同志对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不清,工作被动,畏难情绪重,怕结苦瓜子、怕捅漏子,对责任范围内干部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不指出,不批评;有的同志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全局性问题,看成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才是工作主体,主动抓就是越职越权;有的同志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工作的发展,会影响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造成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三)自身表率作用差。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内部不团结,拉帮结派,争功讳过,计较得失,工作推诿扯皮,不愿担当。二是作风不扎实,慵、懒、散,观念淡漠,作风飘浮,不深入群众,不熟悉情况,不解决具体问题。三是方法不讲究,作风简单、粗暴、霸道,搞“一言堂”、“家长制”,做群众工作不用心用情,而是“通不通、三分钟”解决问题,基层干部群众容易产生对立和抵触。四是行为不廉洁,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个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的甚至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共财物,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员干部形象。
二、明确责任,切实履职,“一把手”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负总责
“一岗双责”、勤政廉政,是对“一把手”的基本要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要达到的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目标。“勤”是做事尽力,不偷懒;“廉”是廉洁、不贪。(“廉”字是个象形字,它由“广”和“兼”组成,“广”代表仓库,是公家用来贮存物品的地方。“兼”代表两株稻草或两棵麦穗,是收割的意思。“廉”就是将收割的谷物颗粒归仓,没有人中途占为私有。)
“勤”与“廉”两者之间的关系:勤是基础,廉是根本。作为“一把手”,廉而不勤,只确保自己廉洁自律,是只居其位不谋其政,不是真廉;勤而不廉,导致一方风气败坏,与民争利,也是假勤。只有深刻认识“一岗双责”,明确自身职责,既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持之以恒地干好本职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我们的事业才能有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龙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亲自抓、负总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也是重要抓手。2011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早在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以中发〔1998〕16号文件印发了《规定》,这是12年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通览新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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