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县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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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县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制度建设,抓好服务质量,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在深化改革、保持县域经济
一、审计工作主要成效
2011年上半年我局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加强了审计监督。共完成审计项目61项,审计查出违规金额60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40万元;审计决定处理处罚应上缴财政481万元;其中完成基建投资审计57项,报审项目投资额23471万元,前置审计核减工程投资额1739万元,决算审计核减工程款169万元,查出少计少缴税费433万元。出具审计报告61篇,审计提出建议48条,被采纳审计建议45条。审计工作在促进我县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一致肯定。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根据《审计法》和《云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规定》的规定,在财税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对201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201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财经纪律、依法治税、税收征管不断加强,财政依法治财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单位也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2项专项资金审计,审计专项资金总额566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提出了加强管理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意见。通过审计,使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促使其及时、正确使用资金,维护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保护了人民群众利益,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较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应有的社会效益。
36项基建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通过审计,共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69万元,查出承建施工单位少计少缴有关税费433万元。
21个建设工程进行了开工前的前置审计。通过审计,共核减预算栏标价1739万元。通过审计,进一步强化了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监督,有效地加强了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家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有效揭露和反映了企业资产、负债和盈亏的真实情况,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对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起到重大作用。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县审计局自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严格按照县委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局党员干部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等内容,既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干部理论水平,又推动了学习型机关创建进程,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二是按照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局每一名党员干部结合自身特点及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五个好”要求在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向全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了公示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三是认真开展领导点评活动。我局于2010年9月8日上午召开了领导点评会,会上,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能够客观地结合自己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及廉洁自律等反面认真对照“五好五带头”向大会作了详细汇报,深刻剖析各自存在的不足及其思想根源。会议充分发扬了民主,坦诚而又活跃,达到了预期目的。会后,局党支部根据领导点评情况,
(二)始终将贯彻实施《审计法》放在首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审计工作的建议、意见、批评,争取人大的支持。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贯彻实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摆在重要位置。一是通过开展《审计法》宣传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和被审计单位的法律意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把《审计法》运用于审计监督之中,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复核制度:即审计组长、复核人员、分管领导复核,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使审计决定落实较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四是每年都按《审计法》的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及时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事前认真听取人大的意见,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问题主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向领导汇报,保证了人大的建议和意见落到实处;五是对人大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加强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的决定,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将重点资金纳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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