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信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林和分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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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广州市广信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林和分店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广信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林和分店
编制日期:2016年4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广信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林和分店 建设单位 广州市广信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林和分店 法人代表 温广华 联系人 温广华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80号201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510000 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80号201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50 总投资
(万元) 50 环保投资
(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0.5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租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80号201进行建设广州市广信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林和分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根据穗房地证字第C 5791372号,天河区林和中路180号201权属于广东中田酒店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城规天建第65号,同意林和村委会建设栋综合商旅楼,其中首层至四层为商业服务用房,南栋为写字楼,北栋为旅业用房。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天规验证[2004]10号,天河区林和中路178-180号地段建设栋地下2层、地上20层的综合商旅楼。
根据广州帝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广州帝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80号201给广州市广信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林和分店,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使用(仅限于经营餐饮),租赁面积为115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经营中餐制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施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乙级证书第2854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方案、规模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经营中餐制售。项目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项目内设烧腊间、热厨区、洗消间、粗加工间、大厅等,合计餐位300个。厨房(烧腊间、热厨区、洗消间和粗加工间等)面积约150平方米
三、能源消耗量
项目运营过程中厨房以及大厅主要以电力为主要能源,预计耗电量约10万千瓦时/年,来自市政电网。项目不设锅炉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四、用水量
项目总用水量约m3/a,由市政供水。
项目污水排放量约m3/a,项目位于猎德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五、工作人员
项目有工作人员50人,,不在项目内住宿。
六、营业时间
项目年运营365天,营业时间:10:00~22:00,合计12小时,开设午、晚餐。 七、炉具名称及数量
表1 炉具名称及数量
功能间
序号
设备名称
L×W×H(mm)
数量(台)
烟罩投影面积(㎡)
产生废气类型
使用能源
厨房
1
燃气双炒双尾炒炉(天然气)
2000×1100×800
2
9.75
油烟
天然气
2
燃气单炒双尾炒炉(天然气)
1100×1100×800
1
油烟
天然气
3
燃气三门海鲜蒸柜(天然气)
1200×900×1850
2
蒸汽
天然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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