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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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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规定

1.定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内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

2.任职资格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

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3.培训要求

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安全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应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等方面。

培训时间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证书取得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应按照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取得证书后方可正式上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证书有效期及复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X]年。

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X]个月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违法行为记录核查等。

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保持和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新知识、新技术、新法规等方面。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

1.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高处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

煤矿安全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应急救援作业等(具体以国家规定为准)

3.任职资格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4.培训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特种作业类型,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进行设置,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防护知识等。

培训时间应满足国家规定的标准学时要求。培训过程中,应注重实践操作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考试考核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证书取得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为[X]年。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证书有效期及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在期满前[X]个月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X]年复审1次。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X]个学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被撤销或者注销情形的。

7.证书变更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X]个工作日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办理从业登记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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