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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x

发布:2025-04-03约1.89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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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期与造价,使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进度可控在控,提高集团公司投资效益和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委托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参股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职责分工

第三条集团公司工程部职责

(一)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组织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召开必要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的考核制度,并负责进行相应的考核。

(三)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季度工程建设协调会。

(四)掌握各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和资金使用计划、设计图纸交付计划、招标进度计划、主要设备交货计划和主要材料采购计划等,协调集团公司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计划。

(五)组织对各项目进展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区域分公司(中电国际、水电流域公司)职责

(一)根据审定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和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监督检查项目公司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二)定期召开工程现场协调会,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召开必要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重大问题。会后一周内将会议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三)参加或受集团公司委托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考核。

(四)及时掌握各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和资金使用计划、设计图纸交付计划、招标进度计划、主要设备交货计划和主要材料采购计划。

第五条项目公司或实行委托制的建设管理单位职责

(一)组织编制工程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和一级网络进度计划,通过对工程形象进度、设计图纸的交付进度、设备采购及供应进展情况、材料供应及预制件加工情况的检查,落实一、二级网络进度计划。

(二)当一、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应及时制

批准、执行、变更和考核等工作,它是对工程建设进度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第十条里程碑进度计划的管理。原则上火电工程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初步设计开始前;水电工程应在项目建议书上报后,由项目公司或实行委托制的建设管理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里程碑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及时上报区域分公司(或中电国际公司或水电流域公司)初审。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批。集团公司工程部应及时将审批意见反馈给区域分公司(或中电国际公司或水电流域公司)和项目公司。由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管理的项目,直接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一条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的管理。项目公司或实行委托制的建设管理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批的里程碑进度计划,组织编制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经区域分公司(或中电国际公司或水电流域公司)审定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核备。

第十二条二级及以下网络进度计划的管理

项目公司或实行委托制的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项目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组织有关单位依次编制二级及以下网络进度计划,并拟定相应的资源配备计划,制定相应的进度保证措施。

第十三条里程碑进度计划审批后,项目公司或实行委托制的建设管理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上报一级网络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招标进度计划、主要设备交货计划和主要材料采购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年度投产计划和年度主要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并于每年11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或实行委托制的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不影响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的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变更进行审批;当变更影响一级网络进度计划但不影响里程碑进度计划时,需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区域分公司(或中电国际公司或水电流域公司)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核备;当变更影响里程碑进度计划时,应于一周内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区域分公司(或中电国际公司或水电流域公司)初审。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批。

第十五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进度计划管理,要求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应用P3软件进行进度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公司或实行委托制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在每月28日前将当月工程月报发送到集团公司工程部(具体要求另行发文)。

第十七条对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工作的考核,纳入项目年度达标投产考核体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项目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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