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_T 1830—2009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 检验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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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1830—2009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
检验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afe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of tractor and
Combine-harvester
2009-12-22 发布 2010-02-01实施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和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河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江苏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翔文、涂志强、姚海、王超、毛恩荣、刘兆清、王素英、蔡勇、冼干明、陈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的流程、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规定需登记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检验和年度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GB 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6151.1 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拖拉机
GB 16151.5 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5部分:挂车
GB 16151.12 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
3 检验流程
3.1拖拉机检验流程
拖拉机检验流程见图1。
3.2联合收割机检验流程
联合收割机检验流程见图2。
4 检验项目和方法
检验设备与工具参照附录A选取。对于检验指标分为A、B、C三类。“A’’为否决项;”“B”注册登记
检验时为否决项年度检验时为建议维护项,对在GB 161512008标准实施后生产的拖拉机、挂车、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时按照否决项检验,其他情况按照建议维护项检验;“C’’指建议维护项。
4.1受理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时,送检人应按国家法规要求提供拖拉机的行驶证(注册登记检验时
)和其他有效凭证、联合收割机的行驶证(注册登记检验时提供购
及产品技术资料)。
4.2唯一性认定
按照表1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唯一性认定。
项 目 指标类别 技术要求 方 法 备注 号牌号码 A 应与行驶证记载资料一致 核对、查验 仅适用于
年度检验 类型 A 注册登记检验时应与产品技术
资料一致,年度检验时应与行驶
证记载资料一致 核对、查验 品牌型号 A 注册登记检验时应与产品技术
资料一致,年度检验时应与行驶
证记载资料一致 核对、查验 机身颜色 A 注册登记检验时应与产品技术
资料一致,年度检验时应与行驶
证记载资料一致 核对、查验 发动机号码 A 注册登记检验时应与产品技术
资料一致,年度检验时应与行驶
证记载资料一致 拓印并核对,查验有无被凿
改嫌疑 机身/机架/挂车架号 A 注册登记检验时应与产品技术
资料一致,年度检验时应与行驶
证记载资料一致 拓印并核对,查验有无被凿
改嫌疑 外廓尺寸 B 注册登记检验时应与产品技术
资料一致,年度检验时应与注册
登记记载资料一致 拖拉机需用量具测量并记录外廓尺寸,挂车还需测量并记
录车箱内部尺寸 不适用于
联合收割机 4.3查询
4.3.1 查询送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发生过事故及涉及尚未处理完毕的安全违法行为。
4.3.2对发生过事故的送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根据事故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损伤部位和损伤
4.3.3对涉及尚未处理完毕安全违法行为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提醒送检人尽快处理,在检验报告
4.4安全检验
4.4.1外观检查
在发动机未启动状态下,按照表2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目测检查。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外观检查项目、指标类别、技术要求及方法
目 指标类别 技术要求 方 法 备 注 整机 系统部件 A 各系统相应部件和各部位应无明显变形、破
裂、渗漏及连接松动等现象
目测检查 零部件 A 各零部件、仪表、铅封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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