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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级园林绿化.doc

发布:2018-04-08约3.55千字共1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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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6年度“省级园林绿化 示范工程、精细养护示范绿地”申报条件 一、“园林绿化示范工程”申报条件 1、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贰级资质的园林绿化企业,于2015年6月19日后重新确定的会员单位,且在山东省境内施工完成的项目可参与申报。 2、申报工程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要求,绿化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及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园林古建筑项目可仅参照工程造价进行考核。 3、提供从中标开始的各种完备手续,其中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如图纸过多,可提供重要节点图纸)。 4、申报工程是最近三年建成,且在一个管护期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2014年度和之前已经申报过评优工程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5、申报工程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市园林协会考评且总体绿化施工水平位居全市前列,申报工程须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市园林协会出具意见(意见可在申报表中体现)且总体绿化施工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6、企业在申报上一年度的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可申报3个项目参评,同时须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经正规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精细养护示范绿地”申报条件 1、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一、贰资质的园林绿化企业,2015年6月19日后重新确定的会员单位才能申报。 2、申报“省级精细养护绿地”须是城市公共绿地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要求。城市公园或道路绿化面积须在30万平方米以上,养护造价在150万以上。 3、养护绿地从中标开始的各种手续必须完备。 4、属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的养护不在“省级精细养护绿地”申报之列。 5、“精细养护示范绿地”的申报,应经设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考评优,且养护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三、“园林绿化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1、单位领导重视绿化美化工作,建立健全绿化美化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相应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技术、管理人员。 2、单位用地面积一般不小于五千平方米。 3、庭院绿化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地方特色。 4、环境、建筑与绿化有机结合。 5、沿街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 6、单位庭院内主要道路的行道树完整,绿化覆盖效果较好。 7、单位庭院内雕塑、壁画或园林小品要做到内容健康,造型美观。 8、绿化养护适时,园容整洁,花草树木生长茂盛,景观和绿荫效果俱佳,环境效益显著。 9、已获得市级“花园式单位”或“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园林绿化示范小区”申报条件 1、小区管理机构重视绿化和环境建设,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绿化养护规章制度,有专门的绿化养护队伍,资金、措施落实。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植物配置符合植物生物学特性和造园艺术要求,公共绿地的绿化和设施建设基本满足老年人休息、锻炼和儿童游憩需求并保护完好。 3、小区内主要道路的行道树完整,绿化覆盖效果较好;因地制宜设置健身步道,完善健身设施,方便群众休憩健身。健身广场和小游园四周要有大规格乔木覆盖。 4、居民家庭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和室内养花植绿的家庭绿化美化活动。 5、小区内雕塑、壁画及园林小品要做到内容健康,造型美观,布局合理。 6、绿化养护适时,环境整洁,花草树木生长繁茂,景观和绿荫效果俱佳,生态效果明显。 7、小区已整体建成,建立健全小区绿化建设和养护档案,近三年内已获得市级“花园式小区”或“绿化先进小区”荣誉称号。 附件2: 省级园林绿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盖章) 工程所在地(市): 填报日期: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工程 基本 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竣工验收时 间 施工面积 工程造价 (万元) 工 程 说 明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养 护 管 理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协会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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