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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PDF

发布:2017-06-10约2.43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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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4 -001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意向书项下之合作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目前具体实施过程、时间、步骤 存在变动可能性。 2、本意向书所述的拟投资合资公司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 境影响审核等程序,项目建设进程存在不确定性。 3、本意向书的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 4、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意向概述 2014 年 1 月4 日,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与洛阳 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3)(以下简称“隆华节能”)在上海 市签订了《投资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与隆华节能拟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共同投资组建一家从事换热器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项目总投资5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合资双方董事会审批的金额为准。 本合作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在合作意向书签订后,公 司尚需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认证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根据项目的投资 规模提交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拟进行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本意向书所约定的建设项目用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项目 总投资为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隆华节 能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来源尚 未最终确定 (投资事项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确切金额及正式投资协议内容以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公告披露信息为准)。 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高效换热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和 节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余热发电站的销售与系统集成(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 为准)。 3、隆华节能将现有高效蒸发式冷却(凝)技术供合资公司无偿使用,并保证其 对该技术享有合法所有权,确保该等技术投入合资公司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 4、隆华节能负责合资公司生产、安装人员的组建及培训工作,将利用隆华节能 自身的市场资源为合资公司组建余热发电站推广、应用团队,协助合资公司开拓余 热发电站市场。 5、本意向书签订后,由公司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在上海浦东的用地审批,隆华节 能给予必要的协助。 6、本意向书签订后,由隆华节能负责合资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完 成,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 7、自本意向书签订后三个月内,合资公司设立的立项审批、土地、工商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由公司负责全部办理完毕,隆华节能给予必要的协助,之 后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办理上述手续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5 名成员组成,公司委派2 名董事,隆华节能委派3 名 董事;设总经理1 名,由隆华节能委派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 合资公司的技术负责人由隆华节能委派人员担任。 9、合资公司归隆华节能合并报表,经营年度报表向公司、隆华节能双方递交。 三、合作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合资公司的设立,是充分结合公司及隆华节能双方发展规划、资源条件和市场 需求,为双方加强技术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的性能提供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平台, 有利于提高双方产品组合应用的整体效果,有利于通过双方更深层次的合作为客户 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 2、存在的风险 (1)本意向书属于投资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所述的 拟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意向书所述的拟投资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该项 目涉及的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合资公司 能否最终竞买取得土地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意向书的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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