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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巨潮资讯网.PDF

发布:2017-06-12约1.62万字共2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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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Jin Tong Ling Fans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钟秀中路百花科技楼三、四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 中证 网 ( )、 中 国 证 券 网 ()、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控股股东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徐焕俊、赵蓉和季维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 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盘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 份。 除公司上述股东以外的其他 33 名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 2 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其中,2010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对比表中 2009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或“金通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1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680万股, 发行价格为28.2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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