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司法考试]2012众合系统强化班刘校逢刑法分则讲义_精品.doc

发布:2018-04-01约5.77万字共8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2 年系统强化班讲义 刑 法 众合学校 全国服务热线:4006-1313-98 w ww . z h o n g h e e d u . c o m 2012 年刑法分则授课讲 义  【考点一】共性问题 作者:刘校逢 (新浪微博:/lawyerxiaofeng)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序号 内 容 1 本章犯罪均可以构成特殊累犯。(66) 2 本章犯罪均“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注意不是必须终身)(56-1) 3 本罪犯罪均“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13) 【考点二】涉密犯罪 角 【例 1】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 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 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09/二/13)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1 全国服务热线:400-7000-158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序 号 考察角度 内 容 1 含义 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 界限 三部曲 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是本章犯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键区别所在 (1)行为仅指向特定对象,不危及公共安全,不构成本章犯罪,按照行为所侵犯的法益定罪即可。(通常是 人身或财产: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等等) (2)行为仅指向特定对象,但同时危及公共安全,想象竞合犯,从一重,通常本章罪名较重。 (3)行为指向不特定对象,仅仅危及公共安全,直接定本章犯罪。 (1)危害公共 安全的犯罪,既有故意犯罪,也有过失犯罪 。掌握常见罪名罪过形式,有利于迅 速排除干扰 项,同时也有利于总则累犯的判断。 3 罪过形式 (2)区分生活过失和业务过失(常见罪名) ①生活过失:★★失火罪(114); ★★过失致人死亡罪(233) 医疗事 故罪(335)。区分关键:场合+规则 犯罪类型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有危险犯(居 多),也有结果犯 。掌握重点罪名的犯罪类型,以便准确 判断犯罪未 完成形态。 【例 2】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但甲坚 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 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的行为构成何罪?(08/二/10) A.危险物品肇事罪 B.失火罪 C.放火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例 3】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 理?(05/二/20) A.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 B.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C.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 D.按意外事件处理 一、【★★放火罪】 考 察 角 度 1 2 3 重点罪名 关联罪名 既遂标准 界限 罪数 ★★放火罪 1、故意毁坏财物罪;2、保险诈 骗罪 独立燃烧说。(对象物是否达到 独立燃烧之程度) 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1)行为人在一个放火故意下,实施一个放火行为,造成多个结果——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放火)。 (2)行为人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后 为了销毁罪证而放火的,数罪并罚。(另起犯意) (3)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放火并且已经 着手 骗取保险金的,数罪并罚。(198-2)(关键:①何为着手?②与何罪并罚? ③如未着手,如何处理?) 【例 4】李某租用某建筑公司场地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 10 万元人民币保险,后因经营不善,无力支 付租金,场地被建筑公司封锁。李某决定放火烧毁酒楼,一是报复建筑公司(因酒店旁边还有建筑公司的其他建筑), 二是可以获取保险赔偿金,李某放火后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下列关于本案的意见哪些是不正确的? (99/二/66) A.李某的行为触犯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两个罪名 B.放火罪与保险诈骗(未遂)罪应并罚 C.故意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