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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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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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
为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激励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月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质量,实现企业目标,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能部门及所属公司月度工作的考核。
工作流程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流程(见图1)
每月20日编制月工作计划交至
每月20日编制月工作计划
交至
直接上级
直接上级
审批不合格
审批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计划执行人
计划执行人
转交至
转交至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计划执行人实施工作计划
计划执行人实施工作计划
每月25日
每月25日
直接上级同计划执行人面谈检查、确认计划执行情况
直接上级同计划执行人面谈检查、确认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结果反馈给
检查结果反馈给
计划执行人人力资源部
计划执行人
人力资源部
图1 月工作计划流程图
图1 月工作计划流程图
月工作计划的编制
3.2.1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管理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确定月度工作目标,并形成月度工作计划。
3.2.2月度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工作计划表”及填表说明逐项明确编制。
3.2.3月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为: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分解到每月的具体指标;岗位职责的具体细化,持续改进的项目,本月未完成需移交至下月的工作内容,其他部门需配合的事项。
3.2.4各计划执行人员必须于每月20日之前制定好下月的工作计划。
3.3月工作计划拟定的审批
3.3.1直接上级对下属提交上来的月工作计划必须在计划实施之前根据“月工作计划表”的各项内容逐项审核,审核重点是“工作内容”是否量化,应具体不含糊;“权重”分配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明确;配合部门是否知道并同意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有时间限制。如对下属拟定的月工作计工划有不明确的地方要与下属共同确定,直至明确。
3.3.2审批合格的“月工作计划表”要由审批人签字,同时由计划编制人将审批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0日之前交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3.3.4总裁办每月20日监督各部门是否及时上交下月的“月工作计划表”,以及是否按要求审批。对没有按要求审批的工作计划,根据情况对审批人开具“过失单”,并确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4工作计划的执行
3.4.1各部门根据审批的“月工作计划表”执行、实施本月工作。
3.4.2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的可以修改(增加或减少,下同)。
3.4.3工作计划的修改必须理由充分,无特殊原因不能修改。需修改的工作计划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请直接上级批准,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并签字认可。
3.4.4上级接到直接下级需修改工作计划的请示时,认真审核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或增加工作计划的原因,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可签字认可,并同时与下属共同调整已变动的工作计划内容的权重,直至双方同意。调整的工作计划同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5总裁办在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时,对于没有完成的工作计划,又没有直接上级签字认可的,按没有完成工作计划处理,扣减相应分值。对于直接上级包庇下级的,对直接上级根据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5工作计划的检查(考核)
3.5.1上月的工作计划检查由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进行,并于每月25日之前检查考核完毕。
3.5.2工作计划考核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执行人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评分。
3.5.3工作计划评分标准,具体见表1。
3.5.4考核完毕的 “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5日前将评定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并由总裁办统一计入“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3.5.5总裁办根据各部门对月工作计划的审定结果进行抽查,对审定结果不客观、不公正地直接上级,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性质加以处罚。
表1 工作计划评分标准表
分值或等级
评分标准定义
5(大大超出期望)
表现一贯突出,超过工作要求与标准,完成目标值的110%(含)以上。
4(超出期望)
表现经常超过大部分工作要求与标准,完成目标值的100.1—109.9%。
3(达到期望)
表现完全符合工作要求与标准,完成目标值的100%。
2(达到大部分期望)
表现并不总是符合工作要求与标准,完成目标值的80—99.9%。
1(未达到期望)
表现很少符合工作标准或期望,完成目标的80%以下。
3.6工作计划检查(考核)结果的反馈
3.6.1工作计划检查(考核)结果的反馈由工作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进行。
3.6.2对完成不好的或未完成的工作计划由工作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反馈给直接下级并要在下月工作中完成,即列入下月的工作计划持续改进。
3.6.3对完成较好的工作计划直接上级要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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