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发布:2021-01-22约4.64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年以来,各乡镇区、各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县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要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调整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三是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县编委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一是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重大民生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工作。二是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县政府及其部门在2015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乡镇区及其部门要在2016年之前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三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做好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全面主动公开整改情况,提升县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信息、建设信息、分配和退出管理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按2012年提出的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二是要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县城建局、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问题产生原因、危害特点、预防检测方法、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等。二是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公开力度,县级有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业户)“黑名单”公开制度。三是围绕公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安全问题,重点做好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治理、整顿信息公开工作。四是重点推进食品安全产地环境监测,农业、海洋渔业、畜牧三品一标,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示范建设信息公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S02、N02、PM2.5、PM10、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二是公开水质环境信息。继续做好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数据的信息发布工作,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县环保局要明确相关要求,指导全县环保部门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四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包括全县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总体部署及年度治理项目责任,以及进展情况、治理成效、典型经验等,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五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公开的比例。2013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2014年,要实现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要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