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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行为责任追究工作流程
一、工作特点
为了确保各项内控制度的贯彻实施,强化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促使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和健康发展,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问责。
二、工作要求
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处理遵循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三)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
(四)故意行为和过失行为区别对待的原则;
(五)处理结果与行为后果、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三、工作流程
司法机关检查意见书
司法机关检查意见书
监管部门检查意见书
条线管理部门处罚建议
合规保卫部
按照业务条线确认责任人
按照业务条线确认责任人
出具处罚通报
下发处罚通知单到违规责任人单位
处罚明细单
人力资源与发展部
总行财务室
受到纪律处分或积分处罚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总行合规保卫部提出申请复查;经分管行长、行长同意后,合规保卫部视情况单独或协同建议处罚部门对违规事实和处理决定进行复查;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复查结果。经分管行长、行长签批的复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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