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修订版)
一、法定依据
(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77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
(二)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第77号令)所列的资质等级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在四川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在四川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在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并打印一式一份;(二)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在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三)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资质申报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公函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上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申请材料由企业自行上报的,应经初审部门密封。???????(四)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五)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六)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的,由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合格后,将初审意见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七)准予许可的,于取件承诺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见取件须知)。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