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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企业概况
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是味精生产专业企业, 位于沈阳市铁
西区卫工街 44 号,厂区占地面积为 12 万平方米,现有员工 981 人,
年产味精 50000 吨。厂区东邻铁西区卫工街 , 西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521 分厂 , 南靠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9 号专用线 , 北邻铁西区
北三路。
沈阳市地处欧亚大陆东岸, 中纬度地带, 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大陆
性季风气候。主要特点是:冬冷夏暖,寒冷期长;春秋短促多风;南
湿北干,雨量集中;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 8.1 ℃, 冬
季寒冷 , 平均气温 -9.1 ℃。最低气温≤ 0 的日期平均为 51 天, 寒冷期
较长。冬季极端最低气温为 -30.6 ℃,夏季平均气温 22.3 ℃。极端最
高气温为 38.3 ℃,但高温时段一般持续较短,而且昼夜温差较大,
所以感觉并不炎热。年降水量平均为 724.3 毫米 , 全市降水主要集中
在夏季。全年大风≥ 6 级的日数平均为 58.5 天。其中春季 27.0 天,
占全年的 46.2%。≥8 级的日数 34.2 天。其中春季 18.7 天。占全年
的 57.6%。
公司内地形较为平坦 , 公司共有 17 个生产车间及部室。 本公司是
一个以发酵技术为核心的大型食品工业企业 , 工艺流程复杂 , 工艺要
求的原料中化工产品有液氨、液碱、硫酸等。上述物质在突然泄漏、
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 , 存在着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
污染环境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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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尤以液氨 ( 气、液) 贮存量较
大而最危险,因此被列为沈阳市重大危险源。
二、总则
(一)编 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
发性环境事件对人员、 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最大限
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6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8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1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
液氨污染事件。
三、组织指挥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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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 由总
经理、主管生产、环保的副总经理及环保中心、生产制造业管理部、
保卫部、生活部、总经理办公室、供应公司等部门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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