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人行道精细化施工说明模板.doc

发布:2018-04-15约3.73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4.6道路无障碍设计 本工程无障碍设计需在道路人行道、道路交叉口、人行横道、公交车站等设施处满足视力残疾者与肢体残疾者以及体弱老人、儿童等利用道路交通设施出行的需要。对此我国已有国家行业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予以了明确规定。 本道路工程无障碍设施,在道路路段上铺设视力残疾者行进盲道,以引导视力残疾者利用脚底的触感行走。行进盲道在路段上连续铺设,无障碍盲道铺设位置一般距绿化带或行道树树穴0.25~0.5m,行进盲道宽度0.30~0.60m。行进盲道转折处设提示盲道。对于确实存在的障碍物,或可能引起视残者危险的物体,采用提示盲道圈围,以提醒视残者绕开。同时,路段人行道上不得有突然的高差与横坎,以方便肢残者利用轮椅行进。如有高差或横坎,以斜坡过渡,斜坡坡度满足1:20的要求。 行进盲道在平面中位置示意图 障碍物处盲道设置示意图 路口单面坡道示意图 道路交叉口人行道在对应人行横道线的缘石部位设置缘石坡道,其中单面坡缘石坡道坡度为1:20、三面坡缘石坡道坡度为1:12。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10mm。交叉口人行横道线贯通道路两侧,经过道路分隔带处压低高度,满足轮椅车通行。在交叉口处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与人行道的行进盲道连接。 单面坡坡道示意图 交叉口处无障碍设施示意图 公交车站处盲道布置示意图 人行道对应公交车站处设置提示盲道与轮椅坡道,方便视残者与肢残者上下车。人行道上提示盲道与行进盲道连接,提示盲道设置在行进盲道转折处,并在候车站牌侧设提示盲道。轮椅坡道坡度1:20。 五、道路工程精细化施工 5.1 人行道步砖 1.平整度、接缝 人行道步砖在同一个坡向(横坡或纵坡)路段内不得出现反坡、凹槽现象,避免积水。高程误差应小于3mm(采用3m直尺量测最大高程差值)。 人行道步砖应根据设计确定的尺寸大小和拼装图案进行拼接,接缝宽度应不大于3mm,接缝处相邻两块步砖高差应不大于2mm,接缝采用水泥砂浆扫缝。待步砖碾压成型后,将其表面清扫干净。 图1-01 人行道步砖接缝要求 2.到边倒角 道路红线外为建筑物时,考虑道路景观及避免局部积水,应将道路红线至路侧建筑物之间的区域铺筑人行道步砖、接上建筑物墙角。如路侧为现状(或拟建)绿化带时,在路侧接绿化带处设置一排路缘石或砌筑花坛(施工时,以设计确定的方案实施)。 图1-02 接建筑物时处理方式 图1-03 接绿化带时处理方式 3.检查井处铺装 人行道上如遇电力、电信检查井或电缆沟等,应在检查井或电缆沟上先设置钢底座,其上再盖带凹槽式钢盖板。在钢盖板凹槽中,应按照与其相接处人行道图案和纹理安装、拼接步砖,使人行道铺装外观上保持其整体性和连续性。井盖、井座及与相接人行道步砖之间的接缝宽度不大于3mm,接缝处高差不大于2mm。 图1-04 人行道上检查井处铺装方式 4. 配套设施立柱处理 人行道上布置交通标志牌或路灯时,其立柱在道路横断面上的位置应与行道树保持一致,在纵向上基本处于一条直线上,立柱位置横向误差应不大于5cm。 在平面布置上,应将人行道步砖铺筑与交通标志牌等立柱相接,相接处步砖按照立柱外形进行切割,保证相接处接缝宽度不大于3mm。 考虑道路景观及行人通行安全,要求立柱基座埋入路面以下。基座连接螺栓及加强钢板(肋板)顶面应埋入人行道结构基础顶面以下,保证人行道步砖及水泥砂浆胶结层的铺筑厚度。 由于其它原因,立柱基座没有埋入地下时,其底部法兰盘顶面应与人行道齐平,同时要求增设基座外罩、以利美观及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图1-05 杆线立柱横向位置要求 图1-06 杆线立柱埋深要求 图1-07 杆线立柱处铺装要求 图1-08 基座露出地面时设置外罩 5.车挡柱 在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处设置无障碍坡道时,为防止机动车违规驶入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要求在坡道底部设置车挡柱。车挡柱的安装间距控制在1.8~2.0m,其高度以30cm为宜。车档柱直径及采用的材质以设计为准。 图1-09 车挡柱布置示意图 图1-10 车挡柱高度要求 5.2 站、卧石 1.站石标准尺寸规格及接缝 站石标准件长度一般为L=100cm,当采用石材站石且宽度较大、单块站石较重不易搬运时,标准间长度可缩减为L=80cm。站石间接缝宽度应不大于3mm,相邻两块站石顶面高差应不大于2mm。当使用混凝土站石时,采用水泥砂浆填、勾缝。当使用石材站石时,应先采用水泥砂浆填缝,再用石材胶勾缝;勾缝时,应将接缝两侧站石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