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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含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变更、注销、延续).doc

发布:2016-07-20约4.13千字共1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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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含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变更、注销、延续) 审批流程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 服务窗口对申请 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限0.5个工作日内分送) 矿管科会商(规划、法规、监察、地环科)审查(限5个工作日) 委托专家评审 (不计入承诺时限) 协办科:规划、法规、监察、地环科(限3个工作日) 主办科:矿管科 (限2个工作日) 承办人提出 审查意见 (各限1个工作日)科领导审核 (限2个工作日)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1个工作日) 科领导审核 (限1个工作日)  会审(限5个工作日) 局领导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限3个工作日) 矿管科制作决定文书(限2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15个工作日) 转让人、受让人 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 服务窗口对申请 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限0.5个工作日内分送) 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鉴证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本局职权范围的 服务窗口对申请 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限1个工作日内分送) 规划科会商纪检室、法规科、地籍科、利用科、耕保科、地环科、执法支队审查 (限2个工作日) 主办科:规划科 (限1个工作日)协办科:纪检室、法规科、地籍科、利用科、耕保科、地环科、执法支队 (限1个工作日)科领导审核 (限1个工作日)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限0.5个工作日)科领导审核 (限0.5个工作日)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各限0.5个工作日)科领导审核 (各限0.5个工作日) 局办公室核稿(限0.5个工作日) 局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限1个工作日) 规划科制作决定文书(限1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流程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申请 耕地保护科初审 相关业务科室会审会签 告知申报单位补充完善 不符合规定,未通过 作出退件说明 局分管领导审查 局主要领导审批或拟文转 报有权部门审批 农村集体土地占用审核流程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受理申请 退件 耕地保护科初审 退件 告知申报 单位补充完善 相关业务科室会审会签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及时完善资料 耕地保护科拟文局分管领导审核 符合规定 送局主要领导审查 报市政府审批 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核流程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技术核查时限除外);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技术核查时限除外)。 受理申请 作出退件 说明 耕地保护科初审 相关业务科室初审 现场踏勘 专家评审 作出退 件说明 告知申报 单位补充完善 不符合规定,未通知 需补充完善资料 符合要求 下达入库批复 及时完善资料 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进行立项批复 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审核流程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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