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山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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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普陀山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
(2010年5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国际民航组织、国家民航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确保舟山普陀山机场机坪运行安全有序,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机坪运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由机场领导、机场机坪作业保障单位、中信海直舟山基地、飞龙海监舟山基地、中航油宁波分公司舟山供应站、交通部东海第一飞行救助队舟山基地等单位领导组成的机坪运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的日常管理、协调等事项。由安全与运行监察室根据各单位签订的责任书,对机坪日常运行保障情况进行监督、协调、考核等工作。 (机坪运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详见舟普机司【2010】10号文)
2.航管中心
负责机坪航班保障的指挥协调及日常管理;负责指挥航空器的推出、开车和滑行,负责向机场各保障部门及公司通报飞行计划、航班动态和有关机场关闭、开放及灾害性天气等信息。
3.安全与运行监察室
负责对机坪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不安全事件。监督检查机坪运行保障情况并对违反机坪运行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⑴对机坪范围内航班保障各岗位的作业流程全天动态实施监管,对进、出港航班的各项现场保障工作进行不定时的抽查;
⑵安监员应在抽检航班预计落地前15分钟前到达现场,按要求实施检查;
⑶发现违规操作或其他危及飞行安全或航空地面安全的情况时,安监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同时通报值班领导,直至有关状况解除后恢复正常作业;
⑷加强机坪日常巡视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并下发整改通知;
⑸在保障国务院副总理以上要客,专、包机任务时,当班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管直至结束。
4.机务保障部
机务保障部负责机位的合理安排和使用、机位适用性检查,并负责到港飞机滑行引导、管理等。
5.机场派出所
负责进入机坪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对机坪内的治安、交通秩序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民航局规章的单位、人员实施处罚。
6.安检护卫部
负责机坪封闭管理,对进出机坪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过站航空器的监护。
7.消防保安部
负责航班货物、行李的装卸,负责机坪防火消防保障,定期检查机坪防火设施、负责过夜航空器的监护。
8.运输服务部
负责旅客上下航空器的引导、接送和协调提供航班旅客所需要的客梯车、摆渡车等保障车辆。负责航班货物、行李监装监卸工作;负责要客的接待保障,向有关部门准确提供要客单。上述业务如基地航空公司自理的则由其自行负责。
9.动力修建部
负责机坪灯光照明、助航灯光、机位牌、标志线、供水设施等的维护管理操作、检查维修工作,负责机坪卫生保洁工作。
10.地面服务公司
负责航空器客舱的卫生清洁及配餐服务。
11.中航油宁波分公司舟山供应站
负责为在本场起降的航空器添加燃油。
12.驻场航空公司
负责本公司在机坪内作业的各类人员、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
一、机坪运行检查
1.工作目标
采取安全与运行监察室现场监督检查,与保障单位自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坪运行实施全天动态检查,确保机坪运行安全、正常、高效、有序。
2.检查分工、频次和内容
1)安全与运行监察室安监员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
2)机场派出所对机坪道路交通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特殊需求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3)动力修建部每日在首个出港航班预飞前二小时、首个进港航班预达前一小时三十分完成机坪道面的巡视检查和保洁工作,确保机坪的物理特性、标志线、标记牌等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运行期间由动力修建部设专人保洁员不间断地检查清扫,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现场值班领导,确保机坪处于适用状态。
4)安检护卫部监护人员对航空器实施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值班领导。
5)机务保障部负责机位适用性检查。机务人员至少在航空器入位前5分钟,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主要项目包括:
⑴ 机位是否清洁;
⑵ 人员、车辆及设备是否处于机位安全线区域外或机位作业等待区内;
⑶ 是否有影响航空器停靠的其他障碍物。在航空器进入或退出机位时,还应采取相应监护措施,防止人员、车辆从航空器和机务航线指挥人员之间穿行。
6)机坪内所有运行保障人员在完成保障作业后,应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清理,确保该区域无遗留物。
二、机位使用和管理
1.工作目标
机坪机位由机务保障部统一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合理调配机位,方便旅客,方便地勤保障,尽可能减少因机位的临时调整给旅客及生产保障带来影响,公平地为各航空运输企业提供服务。
2.机位数量与分布
现有停机位8个,其中1个危险隔离机位。
3. 机位调配
具体机位调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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