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5 钢质无缝气瓶 - 中国船级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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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编号/Guideline No.B-05(201705)
B-05 钢质无缝气瓶
生效日期/Issued date:2017 年5 月9 日
©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前言
本指南是CCS 规范的组成部分,规定船舶入级产品,授权法定产品检验适
用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要求。
本指南由CCS 编写和更新,通过网页 发布,使用相关
方对于本社指南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ps@
历史发布版本及发布时间:B-05 (201510 )2015 年10 月20 日
本版本主要修改内容及生效时间:
JB/T 4730.4-2005 ,被:NB/T 47013.4-2015 替代,本文相应修改。
B-05(201705)钢质无缝气瓶
目录
1 适用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定义5
4 图纸资料5
5 无缝气瓶瓶体材料技术要求6
6 产品设计和技术要求7
7 型式试验9
8 单件/单批检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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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201705)钢质无缝气瓶
钢质无缝气瓶
1 适用范围
1.1 本指南适用于盛装永久气体或高压液化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移动式钢质无
缝气瓶的工厂认可和认可后的单件/单批检验,其公称工作压力为8~30MPa,公称容
积为0.5L~150L,盛装的永久气体如氧气、氮气、氢气等,液化气体如二氧化碳等。
钢质无缝气瓶使用环境温度为-40 ℃~60℃。
1.2 本指南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钢质无缝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
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不适用充装具有应力腐蚀倾向的介质。
1.3 对公称容积为 150L~500L 的钢质无缝气瓶类产品,也可参照执行。
1.4 对工作压力大于30MPa 的钢质无缝气瓶的检验,参照公认标准(如ISO
9809-2 )和/或相关技术协议进行。
1.5 本指南原则上仅适用于钢质无缝气瓶本体的认可检验,不包含瓶头阀。
1.6 本指南所述钢质无缝气瓶适用于CCS 级船舶,海上设施钢质无缝气瓶可参
照执行。
1.7 本指南适用于无缝钢质气瓶制造的初次认可和认可后的制造检验,对营运中
的无缝钢质气瓶的检验,应符合国际公约及相关国家主管当局的要求。
1.8 经CCS 同意,钢质无缝气瓶可按照国家主管当局接受的标准进行认可和检
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CCS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6 篇第2 章。
2.2 ISO9809-1:2010 Gas cylinders - Refillable seamless steel gas cylinders -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testing-Part 1:Quenched and tempered steel cylinders with tensile
strength less than 1100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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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201705)钢质无缝气瓶
3 定义
3.1 本指南有关定义如下:
(1) 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气体。
(2) 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气体。
(3) 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钢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
15℃)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钢瓶,系
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4) 水压试验压力P :水压试验过程中,需要达到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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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屈服应力:对材料试件拉伸试验,呈明显屈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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