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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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切实加强对我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成功实现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古红玲 党委书记 副组长:易德明 镇长 余典辉 党委副书记 张 鹏 党委委员 高光洗 武装部长 胡建华 宣传员 邱远彬 组织员 罗 婷 副镇长 余荣平 党委委员 罗来凤 信访专员 顾 丹 综治专职副主任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宣传干事、组织干事 (二)工作职责 1、实施对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市局和市、县文明办的要求,制定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迎接县文明办验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胡建华 成员:陶承金 何秋凤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建设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编印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3、负责收集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检查、督促、考核各工作小组所分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
5、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古红玲 副组长:胡建华 成 员:陶承金、谢基湖、何秋凤 (二)工作职责 1、制定活动宣传教育计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向电视台、报刊、杂志撰写宣传报道稿件,及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
3、通过举办学法讲座、专题报告会和培训班等形式,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
4、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各种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制订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制订党员教育、学习及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3、制订职工政治、时事学习计划及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对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到100%;
5、负责创建活动中有关政工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导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古红玲 成员:易德明、余典辉、张鹏、高光洗、邱远彬、罗婷、余荣平、罗来凤、顾丹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制发督导工作简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督促存在问题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2、对工作中存在的典型经验、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督导工作有关软件资料,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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