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_T 708-2013 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完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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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1.120
L 63
DB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1/ 708—2012
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
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 methods of maximum visible brightness
for public places light emitting diode LED panels
( )
2013 - 06 - 01 发布 2013 - 09 - 01 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1/ 708—2012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4.1 测试条件 2
4.2 测试仪表 2
5 限值要求 2
5.1 户外LED 显示屏 2
5.2 室内LED 显示屏 3
6 测量方法 3
6.1 测试点的选择 3
6.2 环境照度的测定 3
6.3 测量步骤 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测试信号法 5
I
DB31/ 708—2012
前 言
为了规范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的使用,减少光污染和光干扰,保护人们免受过高亮度LED显示屏带来
的危害,同时也为了节约能源,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结构、起草表
述规则和编排格式进行起草。
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5.1和5.2为强制性要求,其余为推荐性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信息系统质量技术协会、上海市市容景观事务中
心、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毅敏、陈雪松、徐雅国、李达红、张红、奚玉成、林瑞进、寿山方、陈玮炜
本标准于20**年**月首次发布。
II
DB31/ 708—2012
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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