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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程机械设备采购技术规范
2.1 通用技术要求
2.1.1设计使用期限
设计的材料和设备均应有长的使用期,并应适合于长期的每天二十四小时的连续运转,且只须进行最少量的维修,可以要求卖方对任何部件使用期作出证明,卖方可以用相类似设备的使用记录或用广泛的测试记录来证明。
常规的维护和修理应尽可能的不要求技术高的人员来服务。
除去易耗件如密封垫料等正常情况就需要较频繁的更换外,凡是须经受磨耗的无论那一种的部件,从新的使用到需予以更换,或需予以修理时的连续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三年,而当须进行总的拆卸来更换部件时,则该部件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十年。所有的齿轮与轴承的设计使用寿命为100,000小时,其额定值至少为工作负荷的125%。
2.1.2 材料
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最适合该工作的,并应是新的,一流的商业质量,无缺陷的,且应选择使用寿命长,维护要求低的材料。
2.1.3 浇铸与锻造
所有的机加工面都应是没有瑕疵的。浇铸件应是洁净的、准确的和轮廓鲜明的。所有的形状与尺寸的变化处理都应做成渐变的,带合适的圆角与里外有大的倒角。
可锻铸铁不能用于任何需要承受工作应力的地方,而在那些地方可使用铸钢。
根据规定,所有的浇铸件都应仔细地嵌填和揩擦,直到它具有一个良好的平滑表面,用以接受最后一道油漆工序。
2.1.4 齿轮传动与齿轮箱
1、所有的齿轮传动均应符合ISO、DIN的标准,所有的齿轮传动除非另有批准均应是全封闭式的。齿轮箱应按以下规定来设计和制造。
(1)齿轮箱的所有接缝处须密封可靠以防止水与灰尘的进入和润滑剂的外流。
(2)齿轮传动部件应便于检查和进行维修。
(3)齿轮箱运行中温度上升不能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2、齿轮箱应具有:
(1)刻度清楚的观察玻璃或量油尺,以显示流动的或静止的油位;
(2)装有便于操作的排放旋塞或塞阀并与排放装置联结;
(3)一个带有用螺栓拧紧盖的检查孔,加油的接头与通气塞,如果需要的话,溢流与排放的接管应予以延伸以避免排出的油溢出。
(4)为了吊装必须设置手柄或吊环。
3 在传动装置的调整工作完成后,每个齿轮箱应在它的底板上用圆锥销定位。
2.1.5 焊接
如果焊接点需承受高应力时,则卖方应在加工制作开始之前,把那些焊接的详图以及他所建议的焊接的准备工作提供给买方。
在进行机械加工之前,焊接件均应予以消除应力。
2.1.6 平衡
所有的旋转部分均应作适当的静态与动态平衡,以使在正常的全速运转时,并在最险峻的负荷条件时,均不应在设备中,或在车间中,或在周围的附近处,出现过分的振动。
所有旋转部分应精细加工,以保证机组的动态平衡。
按产品技术标准验收,卖方应负责更换部件,以使买方代表满意。同时,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皆由卖方自己支付。
对于大型设备及其附件,应保证不会在正常操作速度下引起共振。
2.1.7 互换性
设备的所有类似组件总体上应具备良好的互换性,其零部件也应如此。
所供应的设备类型必须在可行范围内适于标准化,零部件具备最大的互换性。
所有设备构件的尺寸单位一般应采用公制单位。
2.1.8 噪音控制
卖方应注意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运转时无异常噪声,并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如果需要的话应安装消音器、隔音罩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使设备在操作时不至于在离其一米的圆周产生超过85dB(A)的噪声。
2.1.9 润滑和清洗
为了进行定期的检查与清洗,以及活动部件加注润滑油,应作适当的布局安排。
卖方应尽可能安排使整个设备中需加注润滑脂或油的那些部分,仅使用同一个等级或类型的润滑剂。
需要周期性加注润滑脂的机械装置的所有轴承座,均应具有经批准的类型的加油嘴,如果需要的话,可将它们通过延伸管引出到一个便于到达的位置上,用于加润滑脂的必需的手动压注机或加油泵应与工具和备件同时提供。
卖方应提供必需的润滑剂,用于设备在发送前的测试,以及在现场,在设备完全交付使用时使用。
卖方应用适当的金属盛器来装盛足够用24个月的,适用于装置不同部件的,推荐等级的各种润滑油及脂,提供并运至买方的仓库。那些润滑剂应列入备件和工具的一览表内。
2.1.10 铭牌、标志与电路原理牌
每台机器和所有的其它设备均应具有一个金属的铭牌板,用认可的方式固定,以中文或英文把制造商的名称、编号以及全部工作特性或输出功率、速度、压力、制造日期等清楚地表明在上面。
当所提供的设备的厂名牌可能设在一个不方便的部位时,如浸没式泵,那么卖方应提供另外一个把详细情况综合在一起的厂铭牌,并应装订在邻近于该设备的控制板处。
所有的标志,电路原理牌等应以中文和英文雕刻,中文应刻在英文的上方。
所有的绝缘器,起动装置,开关或保险熔丝以及其它电气设备应清楚地加以标明,以示该单元的功能,而在单相设备的情况时,则表明该设备是连接到那一相的。
内部设备的标志应在白底上刻以黑色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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