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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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First Rare Materials Co. Ltd.
清新县禾云镇工业区(鱼坝公路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1-1-1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0,000 万股
公司股东先导投资、熊锋和正清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等
股份。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熊锋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
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朱世会、
朱世明、朱刘、陈昌友、颜旭萍、汪华、张国良承诺:自公司首次
本次发行前股东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所持股份的流通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正清投资股权,也不由正清投
限制以及自愿锁
定的承诺 资回购所持有的该等股权;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正清投资
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正清投资股权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正清投资股权;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间接
持有的先导稀材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先导稀材股份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先导稀材股份。
公司股东广发信德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广州诚信、浙江创新和杭州凯泰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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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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