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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1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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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1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本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1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PAGE \* MERGEFORMAT- 7 - 0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加快《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深化总规对贵驷片生活服务区的功能提升与空间优化要求,以老镇提升和新村建设为抓手,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的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住建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5)《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在编); (6)《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 - 2020)》(2015 年修订); (7)《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8)《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 (9)《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规深化研究》; (10)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11)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2)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范围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研究范围为东、北至绕城高速,西至望海大道(世纪大道延伸段),南至骆兴东路——南二东路——明海大道——镇骆路的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5.58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为北至兴贵路,东至贵安路——规划河道,南至骆兴东路,西至望海北路的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为2.56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 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通过对上位规划和现状分析、相关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 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北部生活便利、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人文突出的生活居住区和历史风貌区。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 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重要组成部分; 集聚形成街道全新的公共服务中心,重筑街道新核心; 协调历史地段及周边区域的关系,展现老镇传统历史人文风貌。 2.3控制规模 本区总用地面积256.43公顷,除去水域11.85公顷,总建设用地244.58公顷。 根据新增居住用地的人口容量测算,本区的人口容量约4.8万人。 2.4规划结构 本区的规划结构可概况为:“两心两轴,绿脉串联”。 “两心”是指公共服务中心与老镇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是指贵驷街道新的公共中心,集聚为居民服务的各项设施及部门;老镇中心是贵驷街道原有的商业中心,保留并传承原有的商业氛围。 “两轴”是分别沿耕渔路及贵安路功能联系轴,通过道路及河流水系将各个节点串联起来,使得新城与老镇形成有机交融,并与南部启动区核心呼应,积极融入区域整体。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每个控制单元的用地规模老区以0.2~0.5平方公里为宜,新区以0.8~1.0平方公里为宜。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该地段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XCL01-01~XCL01-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区总用地面积256.43公顷,总建设容量252.08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214.46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01.54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41.52%。其中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100.47公顷。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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