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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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还可分为气体可燃物(如氢气、一氧化碳等)、液体可燃物(如汽油、酒精等)和固体可燃物(如木材、布匹、塑料等)三类。 (二)、助燃物 凡是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如空气、氧气、氯气以及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氧化物和过氧化物)。能够使可燃物维持燃烧不致熄灭的最低氧含量即氧指数。空气中氧含量大约为21%,而空气是到处都有的,因而它是最常见的助燃物。 (三)、着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常见的是热能源)称作着火源。根据其能量来源不同,着火源可分为:明火、高热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生物能、光能和核能等。此外,可燃物质燃烧所需的着火能量是不同的,一般可燃气体比可燃固体和可燃液体所需的着火能量要低。着火源的温度越高,越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 综上所述,只有在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个条件同时具备,而且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前提下,互相结合,互相作用,燃烧才能发生。否则,燃烧不能发生。可见,不论采用什么措施,只要能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去掉其中任何一个,火灾即可扑灭。 四、影响燃烧发展变化的因素 木材本身是可燃物质,对于如电线短路、生产(生活)用火、物品堆放过高与电线相接触、吸烟火种、易燃物品的存放、遭受雷击引起火灾等。 七、初起火灾报警的重要意义 * * * * * * * * * * * * * * 消防安全 前言 火灾是人类社会的大敌,它具有疯狂性、恐怖性和毁灭性。防火灭火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危,消防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总称。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1)、消防工作的方针: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消防工作的原则 A.“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就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哪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它的基本含义是:一个部门、一个工作区、一个工作小组到每一个员工,个个层次的领导以至每个员工都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只有这样,消防安全工作才能层层落实,人人负责,形成网络,才能成为全企业、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 B.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C.消防工作社会化原则。 D.专门机关管理与依靠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E.“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F.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燃烧的必备条件 ◆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或氧化作用发生的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的现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叫做火灾。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种过程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 可燃物 助燃物 着火源 1 1 1 三、燃烧的类型 燃烧可分为闪燃、自燃、点燃和爆炸等几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燃烧都有其特点。 (一)、闪燃 闪燃是可燃性液体的特征之一。各种液体的表面都有一定量的蒸气存在,蒸气的浓度取决于该液体的温度。对同种液体,温度越高,蒸气浓度越大。液体表面的蒸气与空气混合会形成可燃性混合气体。当液体升温至一定温度,蒸气达到一定的浓度时,如有火焰或炽热物体靠近此液体表面,就会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这种燃烧现象叫做闪燃。 (二)、着火 着火亦称强制点燃。即可燃物体和空气共存条件下,达到一定温度时与明火直接接触引起燃烧,在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物质能被点燃的最低温度叫燃点,也叫着火点。对固体和高闪点液体,燃点是用于评价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依据。在防火和灭火工作中,只要能把温度控制在燃点温度以下,燃烧就不能进行。 (三)、自燃 自燃包括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有些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影响时,由于物质内部所产生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化学过程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积聚起来,导致升温,又进一步加快上述过程的进行速度……,于是可燃物温度越来越高,当达到一定温度时,就会发生燃烧,这就叫本身自燃。本身自燃与受热自燃的区别在于热的来源不同。常见的自燃现象有:堆积物的自燃、涂油物(油纸、油布)的自燃、化学物质和化学混合物的自燃等。 (四)、爆炸 爆炸可分为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和核爆炸。化学爆炸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由于可燃物和爆炸物品发生化学反应而引发的瞬间燃烧,同时生成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 (一)、可燃物数量及空气流量 可燃物愈多,燃烧荷载密度愈高,则火势发展愈猛烈。如果可燃物较少,火势发展较弱,并且可燃物之间相隔较远,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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