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一部分 公司领导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董事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第三条 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 保证煤矿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隐患。
第六条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总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全面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二条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第三条 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第五条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六条 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 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职业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党政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条 积极开展群众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工作能力,调动广大职工参与职业病防治的积极性,自觉地进行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工作 。
第三条 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在职业危害健康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 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身边无事故活动,把职业病防治作为煤矿各级组织“争先创优”评选条件之一,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五条 督促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隐患的整改及事故单位的查处。
第六条 参加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干部,要及时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第七条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创造和谐、健康稳定的矿区。
纪委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和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以及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对公司职业病防治起保证监督作用。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条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督促工、团、群等有关人员参加职业病防治大检查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参加入井带班及中、夜班不定期职业病防治检查活动。
第四条 发挥纪监组织在公司职业病防治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员工做到职业病防治无事故,促进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第五条 配合行政领导总结推广职业病防治的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职业病防治的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第六条 积极参与公司职业病防治建设,加强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开展好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安全活动,做到内容丰富,有创新,记录规范,切合实情。认真监督各级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第七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稳定职工队伍。
第八条 协助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亡家属安抚工作,提出防范措施。
第九条 负责检查并考核所分管部门中层干部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十条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其他规定。
分管副总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在矿长(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第一条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第二条 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第三条 制订公司年度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