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种规章制度十六种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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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试验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电气试验工作,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我矿变电所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和电工仪表、继电保护检验,须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2、电气试验范围:
(1)本矿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以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和盘用电工仪表的检验。
(2)电气设备检修前后的试验。
(3)本矿自行新装中小型设备的验收试验。
(4)协助公司电气试验室在本矿所进行的电试验工作。
3、机电科技术室,应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编制切实计划,并应做好安排,矿井主要设备的试验,应及时联系公司电气试验室进行试验。
4、编制电气设备试验计划的依据原则是:
(1)《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
(2)历年设备试验变化趋势及近期运行状态。
(3)电网的运行方式和负荷的变更。
(4)日常运行、维护人员的意见。
(5)季节性要求。
(6)其它特殊情况。
5、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的历年试验资料和档案,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6、井下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7、(长期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和移设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井下新装设的变电所和配电点,严禁使用倒装的电气设备。
8、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标准:
(1)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设备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额定电压进行试验。
(2)当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进行试验。
(3)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电气设备,应在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9、新安装和大修后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经试验合格,否则不准进行试验。
10、运行中主要大型设备,主要电缆等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具备的条件是:
(1)设备的绝缘电阻、泄露电流、介质损失角正切值将所试项目综合判断合格。
(2)有周密的操作措施。
11、在进行与温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如测量直流电阻、介质损失角,泄露电流等),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环境满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温度一般在不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
12、继电保持方案,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运行方式和负荷情况进行一次整定方案计算。
13、试验性质的解释:
(1)新装:
a、新品验收及新设备的鉴定;
b、新品安装工程竣工后移交生产的交接试验;
c、新安装的继电保护装的继电保护装置、仪表及二次回路。
(2)大修
a、设备大修工程竣工后试验;
b、二次回路全部或部分更换
(3)运行中
a、定期试验;
b、事故后检查试验;
c、长期停运和移设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试验。
14、老旧设备试验后的数据经综合判断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须逐步改造,以提高其绝缘水平,运行中高压设备如发现绝缘已劣化,或不在正常状态运行时,可增加试验项目或缩短周期。矿井主要大型电气设备(如主变压器、主绞车电机、主扇风机电机等)达不到《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要求时,设备是否继续运行,及时向公司汇报,请示执行。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一、班检(巡检)
(1)由值班司机在开机前后及交接班时,按照巡回检查图表进行巡视检查。
(2)巡检中主要用手摸、目视、耳听等方法。
(3)巡检必须认真仔细,检查各发热部位的温度是否超限;检查各配合部位间隙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检查各转动部位声响是否正常等。
(4)在巡检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司机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由维修工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时,要加强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5)巡检情况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日检
每天由维修工对待检设备各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并积极创造条件处理。
三、月检
根据平时掌握的设备运行状况,每月利用全矿停产检修时间,对需检设备,提前立出检修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对设备各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设备检修制度
一、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后,由机电队、材料组及人力资源组联合进行验收,核实检修所发生的工时、材料费,并作好相关记录。
2、回收设备检修过程中能复用的零部件必须复用,不得随意更换新的,否则,按零部件原值对检修责任人进行处罚。
3、设备检修完毕,必须经过材料组、机电队验收合格,方可入井安装、使用。如因检修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安装、使用的,由检修单位赔偿运输、安装所发生的工时等费用。明显不符合要求或没按要求进行验收的,给予验收责任人员100元处罚。
4、加工的零配件如出现质量问题,不予加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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