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培训汇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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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培训 (一) 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 黄 泓 电话:0531 电子邮箱: huanghong1961@ 二〇一二年二月 一、主要变化 1、标准编号 原 GB150-1998 现GB150.1~4-2011 GB150.1-2011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50.2-2011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 3、前言 1)扩大了标准的使用范围 (1)通过引用标准的方式,适用于金属材料制压力容器; (2)规定了在满足本标准设计准则的前提下处理超标准范围的设计方法; (3)规定了各种结构形式的容器所依据的标准。 4、引言 本标准的技术条款包括了压力容器建造过程(即指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工作)中应遵循的强制性要求、特殊禁用规定以及推荐性条款,其中推荐性条款不是必须执行的部分。由于本标准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压力容器建造中的所有技术细节,因此,在满足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应禁止本标准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技术内容。 二、通用要求 1、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制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建造,本部分规定了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通用要求。 1.2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 1.2.1 钢制容器不大于 35MPa。 1.2.2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 1.3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 1.3.1 设计温度范围:-269℃~900℃。 1.3.2 钢制容器不得超过按 GB 150.2 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 1.3.3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的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确定。 3、术语和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GB/T 26929-2011《压力容器术语》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 压力 pressure 垂直作用在容器单位表面积上的力。在本标准中,除注明者外,压力均指表压力。 3.1.2 工作压力 operating pressure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3.1.3 设计压力 design pressure 设定的容器顶部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容器的基本设计载荷条件,其值不低于工作压力。 4、 通用要求 4.1.6 对不能按GB150.3确定结构尺寸的容器或受压元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设计: a)验证性实验分析,如实验应力分析、验证性液压试验,具体要求按附录C的规定;(需进行技术评审) b)利用可比的已投入使用的结构进行对比经验设计,具体要求按附录D的规定; (需进行技术评审) c)采用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计算和评定,具体要求按附录E的规定。 4.2.2、用户或设计委托方的职责 容器的用户或设计委托方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容器设计条件(UDS-User’s Design Specification) 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容器设计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和规范; b) 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液位高度、接管载荷等); c) 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度、风和雪载荷等); 4.3.3、设计压力的确定 1)容器上装有超压泄放装置时,应按附录B(规范性附录)的规定确定设计压力。 2)对于液化气体的容器,如果具有可靠的保冷设施,在规定的装量系数范围内,设计压力应根据工作条件下容器可能达到的最高金属温度确定。否则按相关法规确定; 3) 对于外压容器(例如真空容器、液下容器和埋地容器) ,设计时应考虑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最大内外压力差。 4.5.2 焊接接头系数 焊接接头系数φ应根据对接接头的焊缝形式及无损检测的长度比例确定。 钢制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系数规定如下: a)双面焊对接接头和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对接接头 1)全部无损检测,取φ=1.0; 2)局部无损检测,取φ=0.85。 b)单面焊对接接头(沿焊缝根部全长有紧贴基本金属的垫板) 1)全部无损检测,取φ=0.9; 2)局部无损检测,取φ=0.8。 其他金属材料的焊接接头系数按相应引用标准的规定。 4.6 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包括:液压试验、气压试验和气液组合试验。 容器制成后应经耐压试验,试验的种类、要求和试验压力值应在图样上注明。 耐压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试验液体应符合GB150.4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对于不适宜进行液压试验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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