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保险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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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情况检查评估汇报
我县从2011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型社会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工作成效显著,截止2012年2月底止,新农保参保登记93350人(其中60周岁以上20586人,16-59周岁72764人);已参保缴费人数64131人,缴费金额684万余元,参保缴费率达88.3%,累计发放养老金879.6万元;城镇居民参保登记2247人(其中60岁以上449人,16至59周岁1748万人),实际参保缴费入库749人,征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11万余元;累计发放养老金21.76万元。
一、,落实惠民政策
2011年年初,为了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县委、县政府经慎重研究,决定争取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下决心全面解决我县20余万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县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了《桂东县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这充分证明了县委、县政府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更表明了县委政府做好此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19个以县级领导为组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导组;建立起县领导和县工作指导组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的工作联动机制。业务经办从县到乡(镇)到村都有相应的业务经办机构或联络员,工作渠道通畅,职责明确,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是印发大量宣传资料,做到每户一套。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印发了《致桂东县城镇居民和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送达千家万户是组织镇、村干部分组走村入户宣传。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介和横额、标语、墙报、黑板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五是开展咨询活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3期新农保经办人员学习培训班,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素质。二是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在信息采集中,首先各乡镇从公安、计生等部门导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数据,再由各村联络员进村入户核对身份信信息,参保人必须对信息名册签字确认。参保名册要求公示,公示无误后导入信息系统完成参保登记。参保人发生增减异动必须及时申报。三是加强征缴管理。我县将基金征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社区,明确了基层劳动保障专干,由村级(社区)联络员负责代收养老保险费,要求开具社保基金专用收据,及时存入各乡镇开设的过渡户,再由各乡镇上报缴费名册,经办机构业务审核无误后存入基金收入户。四是严格待遇支付审核。对参保享受待遇人员分别与公安数据、企保数据进行比对,剔除重复参保对象,并张榜公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在领取待遇发放卡时,必须由待遇领取人带身份证签字盖章后方可领取,同时要求本人到银行激活存折并修改密码,确保了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四、新农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虽然我县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我们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在操作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1、乡(镇)服务水平与能力有待提高。试点体现出来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离工作目标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新农保需技术性强、专业强的人员来做此项工作,乡镇新农保经办队伍业务能力急需提高;二是由于乡镇劳动保障员兼职过多,任务繁重,且变动频繁,专职人员不专,显得力量薄弱。、农民对政策规定存在认知误区,政策宣传有待细化、深入。有些经办人员没吃透政策,宣传不细致,重点不突出,只动员农民参保,未讲清政策的深远意义及具体如何参保。
、基金运行存在潜在风险,监管职能有待加强。基金管理难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人口信息不全,且来源不一。公安系统的人口数据存在有的人死亡未销户的问题,民政、残联、计生的信息,不能相互印证,且信息来源归属各个部门,信息共享困难。缺乏统一、准确的数据,将导致组织和个人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可能。其二,死亡人口数据更新迟滞,存在“死而不报,继续领取”的可能。其三,信息平台建设欠缺,县级与乡镇间缺乏数据软件平台,影响信息上报的效率和速度,资金追踪难及时,客观上存在漏洞。加快乡镇平台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和场所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整合乡镇资源,在不增编制情况下,重组乡镇劳动保障站。确保每个乡镇有专职新农保管理员尤其要吸引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级协员加强员的业务培训。3、建立一站式的服务体系。一是合理布局邮储银行网点,开辟新农保服务绿色通道,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二是在各村设点就近集中办理新农保业务,让农民不出村就能办理各项手续;三是在确保基金运作安全的前提下,简化程序,解决农村老人领取难、缴纳不便的问题。()细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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