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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5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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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国土资源部 2015 年5 月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总则 3 4.1 目标与任务 3 4.2 基本原则 3 4.3 整合流程 4 5 工作步骤 5 5.1 准备工作 5 5.2 规范化整理 6 5.3 整合关联 8 5.4 数据入库 9 6 成果检查 9 6.1 检查方法 9 6.2 质量控制要素 9 7 主要成果 11 7.1 数据库成果 11 7.2 文字成果 11 参考文献 29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1001 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 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L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 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2 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 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征求 意见稿)]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 区域。[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3.4 地籍子区 cadastral sub district 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 域。[地籍调查规程] 1 3.5 宗地 cadastral parcel 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3.6 宗海 cadastral sea 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海籍调查规范] 3.7 无居民海岛 uninhabited island 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无居民海岛使用测量规范] 3.8 房屋 building 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独立成栋、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以及区分 幢、层、套、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 则(试行)] 3.9 自然幢natural building 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3.10 逻辑幢 logical building 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房地 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3.11 户 unit 幢内具有连续空间及边界的、具有独立户号、可独立登记的结构单元,也可称为套。[房 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3.12 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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