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制度(标准版).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制度
(一)医院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医院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综合性监测。
1.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监测资料应妥善保存.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2.医院应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年监测病人数的10%,漏报率应低于20%。
3.医院应开展监测资料的计算机管理,对监测资料进行趋势分析。
(三)医院应在全面综合性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目标性监测。
1.开展1至2项目标性监测。
2.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3.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4. 应定期对目标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反馈,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及提出改进措施,年终应有总结报告,监测结束,应有终结报告。
(四)医院感染发病率应低于8%;清洁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低于1.5%。
显示全部